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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時的飲食療養費、生活療養費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25日
住院的時候,有飯費等的負擔(伙食費是以1餐為單位,1天3次)。負擔金額根據醫院和病床的種類,是下表的費用。另外,飲食療養標準負擔額及生活療養標準負擔額不算高額療養費。
符合低收入者1或低收入者2的人,在住院時無法出示證明所得分類的證件(記載了“限度額適用·標準負擔額減額認定證(減額認定證)”或所得分類的資格確認書),支付一般所得分類的費用時,通過申請可以退款。
※持有Myna保險證的人能夠確認線上資格的人,即使不能出示證明收入分類的東西,也要根據自己的收入分類來支付。
手續的詳情請諮詢您所在地區的區政府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
神奈川縣後期高齡者醫療廣域聯合主頁(住院時飲食療養費、生活療養費)(外部網站)
關於限額適用認定,請參見以下頁面。
去醫療機構的時候
一般病房
飲食療養標準負擔額由被保險人承擔。
所得區分 | 每餐的負擔金額 |
---|---|
現役普通收入者1~3及一般1・2 | 510日圓 |
不屬於低收入者1・2的指定難病患者 | 300日圓 |
低收入者2(到90日為止的住院(注1)) | 240日圓 |
低收入者2(過去12個月內住院91天以上(注1)(注2)) | 190日圓 |
低收入者1 | 110日圓 |
(注1)包括該月在內的過去12個月內,是接受“低收入者2”判定期間的住院天數。
(注2)新成為被保險人的人,之前加入的醫療保險加入期間也是對象。
療養病床(主要是治療慢性期疾病的病床)
伙食費和居住費(生活療養標準負擔額)由被保險人承擔。
所得區分 | 醫療的必要性低的人 | 醫療的必要性高的人 | 指定難病患者 | |||
---|---|---|---|---|---|---|
每餐的伙食費 | 每天的居住費 | 每餐的伙食費 | 每天的居住費 | 每餐的伙食費 | 每天的居住費 | |
現役普通收入者1~3 | 510日圓[470日圓(注3)] | 370日圓 | 510日圓[470日圓(注3)] | 370日圓 | 300日圓 | 0日圓 |
一般1・2 | ||||||
低收入者2(到90日為止的住院(注1)) | 240日圓 | 240日圓 | 240日圓 | |||
低收入者2(過去12個月內住院91天以上(注1)(注2)) | 190日圓 | 190日圓 | ||||
低收入者1 | 140日圓 | 110日圓 | 110日圓 | |||
低收入者1老年福利養老金領取者 | 110日圓 | 0日圓 | 0日圓 | |||
低收入者1境界層符合者 |
(注1)包括該月在內的過去12個月內,是接受“低收入者2”判定期間的住院天數。
(注2)75歲的人或因轉入等而成為新被保險人的人,之前加入的醫療保險加入期間也是對象。
(注3)在計算住院時生活療養費(2)的醫院住院的情況。(請向醫療機構確認是否已計算)
申請所需要的東西
・保險證(後期高齡者醫療被保險者證)或資格確認書
・(指定被保險人以外的匯款帳戶時)被保險人的印章(使用朱肉的)
※被保險人去世的情況下,繼承人的印章
・存款存折(指定為匯款帳戶的)
・(選定了成年監護人等的情況)登記事項證明書等的複印件
・住院時的收據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279-59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