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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養老金等種類未支付年金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3月16日

年金支付到死亡的月份。 本應支付給死亡者的年金還殘留著的時候,如果生活相同的遺屬請求的話,就會支付相應的年金。這叫做未支付年金。
這個申報晚了的話,年金收到太多了,之後必須要退款,請注意。

未支付年金的請求方

能夠接受支付的人

可以領取的人的範圍和排名如下。

  1. 可以領取的遺屬範圍:領取權人死亡時,同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孫子、祖父母、兄弟姐妹或者除這些人以外的3親等內的親屬,在其死亡時與該人同住的人。
  2. 可以領取的順序:是1的順序。

關於手續的諮詢

死亡者在領取老年養老金、遺屬厚生年金等的情況下,只領取年金事務所、障害基礎年金、遺屬基礎年金、寡婦年金的情況下,請向區政府保險養老金課國民養老金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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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健康福利局生活福利部保險養老金課

電話:045-671-2418

電話:045-671-2418

傳真:045-664-0403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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