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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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養老金等種類老年厚生年金
從2015年10月開始,共濟年金統一為厚生年金(外部網站)
※各共濟組合(團體)將繼續進行年金支付等活動
65歲開始的老年厚生年金
厚生年金的加入期間有1個月以上,滿足領取老年基礎養老金資格期限的人從65歲開始支付。
支付的年金是根據工資金額等決定的報酬比例部分和作為第2號被保險者期間的老年基礎養老金。
特別支付的老年厚生年金
厚生年金的加入期間有1年以上,滿足領取老年基礎養老金資格期限的人將從60歲到65歲支付。但是,在加入厚生年金或正在領取僱用保險的情況下,一部分或全部停止。
支付的年金是根據工資金額決定的報酬比例部分和由厚生年金加入期間決定的定額部分。
厚生年金的被保險人期間20年以上的人在接受老年厚生年金的時候,如果有維持生計的配偶或者到達到18歲的年度末為止的孩子(或者不滿20歲的有1級、2級障礙的孩子)的話,在老年厚生年金或者特別支付的老年厚生年金加上加薪養老金。
生年月日 | 加薪年金金額 |
---|---|
1934年4月2日至昭和15年4月1日 | 274,700日圓 |
1940年4月2日~昭和16年4月1日 | 309,900日圓 |
1941年4月2日~昭和17年4月1日 | 345,300日圓 |
1942年4月2日~昭和18年4月1日 | 380,500日圓 |
自1943年4月2日起 | 415,900日圓 |
※作為加薪養老金對象的配偶,在老年厚生年金(加入期間為20年以上的情況)和殘疾厚生年金的情況下,加薪養老金將被停止。
作為加薪養老金對象的配偶到了65歲的話,可以領取配偶自身的老年基礎養老金,所以加薪養老金被中止。
但是,如果配偶自己是1966年4月1日以前出生的話,作為代替的東西,配偶的老年基礎養老金會按照出生年月日加算規定的金額。這叫做“轉帳加算”。
※但是,配偶自己加入厚生年金的期間有20年(中老年的特例是15~19年)以上,在接受老年厚生年金的情況下,因為不支付加薪養老金,所以也不進行轉帳加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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