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橫濱市首頁
  2. 生活,手續
  3. 戶籍、稅、保險
  4. 稅金
  5. 常見的問題
  6. 年中途賣住宅時的固定資產稅是…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Q

年中途賣住宅時的固定資產稅是…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2月19日

Q
我今年2月賣掉了土地和房屋,收到了固定資產稅的納稅通知書。為什麼呢?
A

固定資產稅是對當年1月1日現在登記在登記簿上作為所有者登記的人徵稅的。因此,即使在一年中賣掉土地和房屋,當年的稅金也要全額徵稅。在這種情況下,關於稅金的負擔方法,賣主和買主之間大多根據契約書等來決定。
另外,一年中拆毀房屋的情況下,同樣當年的稅金也要全額徵稅。

※未登記房屋的所有者變更需要申請。詳情請諮詢資產所在區的區政府稅務課的房屋負責人。

關於本頁的諮詢

財政局主稅部固定資產稅課土地負責部門

電話:045-671-2258

電話:045-671-2258

傳真:045-641-277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財政局主稅部固定資產稅課房屋擔當

電話:045-671-2260

電話:045-671-2260

傳真:045-641-277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頁

頁面ID:740-61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