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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臨時特例法等施行後的市稅條例的一部分修改(2024年8月6日更新)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8月6日
2012年市會第3回定例會通過了市稅條例等一部分修正案,並於2012年9月25日公佈。另外,在通過時,附加了附帶意見(PDF:74KB)。
※2024年8月6日更新
個人市民稅的均等稅率提高500日圓,於2023年結束。
(2024年以後的均等折扣額是個人市民稅3900日圓,個人縣民稅1300日圓。另外,關於2023年度以前的均等折扣額,根據以往的例子,將提高500日圓。)
1修改內容
(1)個人市民稅均攤稅率提高500日圓
在東日本大地震的恢復、復興事業中,全國地方公共團體舉行的緊急防災、減災事業,為了確保其財源而制定的地方稅臨時特例法中,將個人市民稅的均等比例的標準稅率從26年到10年間提高500日圓。
作為本市,雖然致力於行政改革和財源的確保,但是為了推進保護市民的安心和安全的地區振興,切實實施建設將來能生活的橫濱的震災對策,需要確保必要的財源,所以這個特例法的宗旨基於此,從26年到35年之間,臨時提高個人市民稅的均等稅率。(另外,個人縣民稅在同一期間也會提高500日圓。)
- 根據條文
關於東日本大地震復興的地方公共團體實施的防災對策所需的財源確保相關的地方稅臨時特例法律第2條第2項
- 適用
從2014年至2023年(2014年6月至2024年5月)
(2)廢除退休所得10%稅額扣除
根據2011年度稅制改革,個人居民稅的退休所得10%稅額扣除措施將永久廢除,但是由於此次廢止而產生的增收部分中,到2022年為止的10年間,與(1)一起,全國地方公共團體將進行緊急防災、減災事業的財源已確定。
- 適用
從2013年1月1日以後支付的退休補貼等(永久性措施)
2市稅收入的用途和思考方式
(1)國家的想法:全國自治體致力於應對震災對策的稅收財政方案
國家在全國各自治體從2011年到27年的集中復興期間,緊急實施防災、減災事業時,作為必要的稅收財政上的措施,“關於東日本大地震復興,地方公共團體實施的防災對策所需的財源確保相關的地方稅臨時特例相關法律(H23.12.2公佈)”等,準備了以下方案。
(2)本市的想法:最大限度地利用國家準備的稅收財政計畫
伴隨著2012年度條例修正的稅收,以平年度為基準,在單年度內,均等稅率提高約9億日圓,退休所得10%稅額扣除廢除約3億日圓,合計約12億日圓,預計10年間約120億日圓。該增收部分將用於國家特別措施的地方債券(緊急防災・減災事業債)可用於償還事業的財源等。
- 財源活用的想法(預計2012年9月)
- 關於震災對策相關的事業費結算額和財源
從24年度到28年度的震災對策事業費達到了830億日圓。
作為這個財源,積極地導入了國費,在確保財政規律的同時,活用了131億日圓的市債。
在活用市債的時候,如下所示,最大限度地活用了國家準備的稅財政上的計畫。
- “緊急防災・減災事業債”的發行
- 個人市民稅的均等比例提高500日圓等的稅收,用於“緊急防災·減災事業債”可用於償還事業的財源等
-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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