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特殊車輛通行許可

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6月17日

什麼是特殊車輛?

道路是按照一定的構造基準建造的。因此,道路法為了保護道路的構造,防止交通危險,規定了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的大小和重量的最高限度。
這個最高限度被稱為一般的限制值,特殊車輛在道路上通行需要特殊車輛通行許可。

一般限制值

超過以下尺寸和重量1個的話,需要通行許可。這裡所說的車輛是指人乘車或裝載貨物的情況下處於該狀態的車輛,牽引其他車輛的情況下,包括被牽引的車輛。

尺寸

2.5米
長度
12.0米
3.8米
高度指定道路為4.1米
最小旋轉半徑
12.0米

重量

總重量
20.0噸
重量指定道路25.0噸
軸重
10.0噸
鄰接軸重
相鄰車軸的軸距小於1.8米時,18.0噸
如果相鄰車軸的軸距在1.3米以上且車軸的軸距都不到9.5噸,則19.0噸
相鄰車軸的軸距在1.8米以上時,20.0噸
輪荷重
5.0噸

申請窗口

道路局管理課直接受理窗口申請。
詳情請確認國土交通省特殊車輛通行許可申請中的線上申請的介紹(外部網站)或諮詢。
隨著新型冠狀病毒的感染擴大,暫時也接受郵寄申請。詳情請諮詢以下內容。
電話:045-671-2770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關於本頁的諮詢

道路局道路部管理課

電話:045-671-2770

電話:045-671-2770

傳真:045-651-5443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頁

頁面ID:112-08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