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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關於在市中心臨海部公園的健康建設(公開招募型行為許可事業)

目錄

1公募型行為許可制度是指

所謂公開征集型行為許可制度,是指以確保公益性為條件,在公園民間事業者等可以自己主辦,利用這個想法進行活動等的制度。

本來,鑒於公園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的開放空間,通過活用本制度,以對該行為(活動等)的參加者、其他公園利用者、周邊地區以及本市產生好處為目標。

該制度經過令和2~3年度的2次試行實施,從2022年開始正式實施。

【參考】在市中心臨海部公園的健康建設(公開招募型行為許可的試行實施)

本頁募集的公募型行為許可事業,以山下公園及大路公園大通公園的一部分區域的市民健康為目的的瑜伽等活動為對象。

關於應募條件等,在本頁以及可以從本頁下載的“招募要點”(PDF:487KB)中進行說明。

另外,根據審查的結果,也有不許可的情況,請諒解。

另外,到2023年5月為止,雖然以市內經營者為應徵條件,但是為了能舉辦更多的活動,從2023年6月開始,國內的經營者都可以報名。

2關於公開征集活動的內容

(1) 實施內容

・以培養市民健康為目的的瑜伽

※這裡所說的“瑜伽等”是指以提高身體柔軟性為主要運動。
 另外,不能進行有可能受損草坪的運動
 關於運動強度,設想到3.0大都會為止的運動。

【參考:各運動的大都會例】
 伸展運動(2.3大都會)、瑜伽(2.5大都會)、太極拳(3.0大都會)、
 體操(3.5大都會)、能量瑜伽(4.0大都會)、有氧運動(7.3大都會)
 
出處:為了健康的身體活動標準2013(厚生勞動省)(外部網站)

(2) 對象公園及實施場所

・山下公園的“草坪廣場”和大路公園大通公園的“石舞台”

【參考圖紙】
 山下公園“草坪廣場”圖紙(PDF:124KB)
 大路公園大通公園“石之舞台”圖紙(PDF:440KB)

(3) 實施期間

・全年可能

【關於山下公園的注意事項】

 由於草坪的維護管理工作和舉辦活動等的關係,山下公園從4月到6月末之間只能在週末和節假日實施。
 另外,從7月到10月末的期間,一邊觀察草坪的生長狀況和天氣,一邊每月進行10日到15日左右的工作。
 如果將該期間(7月~10月末)的任意一個工作日作為希望日的話,有可能調整實施日。

(4) 實施時間

・從上午7點00分到晚上9點00分(包括準備、撤回)

(5) 實施天數

・1個月到2日(沒有1天內舉辦次數的限制)

(6) 參加人數

・1次20人左右(不包括主辦方的人數)

(7) 徵收參加費

・可能

(8) 授予許可

・公園內行為許可(符合橫濱市公園條例第6條第1項第6號)

(9) 徵收的公園使用費

・1天3900日圓(橫濱市公園條例施行規則另表第2)

(10) 補充事項

  1. 實施地點沒有電源。
  2. 雖然可以使用音響器具,但是關於音量和音質,請充分考慮附近的住宅等。
    為了避免連續出現聲音,請下功夫。
    ※根據投訴等情況,也有可能取消許可。 

3實施活動的條件

滿足以下所有條件1-5

  1. 主要活動的內容請作為以市民健康為目的的瑜伽等
  2. 在活動實施之際,請採取有助於提高公園魅力的措施
  3. 在開展活動之際,請採取措施,有助於提高公園周邊地區的魅力和繁榮
  4. 參加者不限於特定的會員等,請一般招募。
    ※可以對參加者附加條件(例如:孩子和監護人、○歲以上等)。
  5. 與瑜伽等一起實施其他行為時,該行為應作為瑜伽等附帶的範圍,收支計畫上的收入及支出所占比例應不到一半。

2.作為條件的宗旨

公園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的公共設施。本次公開招募實施的活動,對於各種各樣的公園利用者來說是很好的措施是很重要的。為此,條件是對不參加活動的公園利用者採取有益的措施(有助於提高公園魅力的措施)

3.作為條件的宗旨

公園是為地區帶來許多便利的無可替代的存在。我認為通過利用公園而產生的熱鬧,提高地域的魅力是很重要的。為此,條件是對公園周邊地區採取有益的措施

5.中不能允許的行為的例子

・向一般公園利用者銷售物品及飲食等
(因為是對不參加活動的公園利用者的銷售行為,所以不附帶瑜伽等活動)
※ 可以以給瑜伽等參加者補充水分為目的進行銷售。

4應聘資格、非符合條件

(1) 應聘者是滿足以下條件的法人

  1. 提案內容的實施主體。
    ※實施方法由應募法人單獨、多個法人(由應募法人和其他法人實施)、組織體(包括應募法人在內的多個法人執行委員會
     成立會員會等)都可以。
  2. 要有實施內容的舉辦實績。
  3. 國內經營者(指在日本國內擁有主要事業所或事業所的經營者。)的意思。
  4. 根據橫濱市指定停止等措施綱要的規定,違反被指名停止的法令的行為或者不恰當的行為不被承認。
  5. 不屬於可能威脅公共安全及福利的團體或有可能威脅公共安全及福利的團體。

(2) 實施內容不符合以下內容

  1. 違反或有違反法令或公共秩序良俗的情況。
  2. 與橫濱市的政策、條例及規則相觝觸的;
  3. 包括政治和宗教因素的情況。
  4. 公共性和公平性不能保證的;
  5. 產生噪音等,有可能無法保持公園及周圍良好的環境時。

5應聘方法

在理解了本頁或“招募要點”(PDF:487KB)的內容後,再進行

請在上述文件上填寫必要事項,並附上能了解舉辦實績的資料(僅限第一次應徵時)進行申請。

(1) 申請單位

・請以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為單位申請。

※一個月最多可以進行兩天的時間。

(2) 申請期限

・請在實施第一天的1個月前申請。

※申請期限是週末和節假日的話,之後的工作日作為申請期限。

(3) 申請方法

請用電子郵件向綠色環境局南部公園綠地事務所市中心公園負責人提交格式(1)~格式(3)以及能了解舉辦實績的資料(僅限第一次應徵時)。

電子郵件地址 mk-toshinbuevents@city.yokohama.lg.jp

(4) 申請時的注意事項

  1. 郵件的主題請作為【在市中心臨海部公園的健康建設】。
  2. 申請後,請給市中心公園負責人打電話(TEL045-671-3648)。

6活動許可候補的決定

(1) 審查

關於本頁的“3活動實施的條件”以及“4應聘資格、非符合條件”中所示條件的符合性等,按照以下基準進行審查。

基準一覽
專案審查通過標準
公益性的確認致力於市民健康建設主要活動的內容是瑜伽等
有助於提高公園魅力的措施提出了有助於提高公園魅力的措施
有助於提高公園周邊地區的魅力和繁榮的措施提出了有助於提高公園周邊地區魅力和繁榮的措施。
參加者一般募集
附帶的其他行為與瑜伽等的關係性被定位為附帶的程度
應聘者4應聘資格、非符合條件(1)全部符合
提案內容4應聘資格、非符合條件(2)不屬於全部
對公園維護管理的影響這是一個沒有障礙的提案

(2) 行為許可候補的決定

審查的結果是,將滿足所有標準的應徵專案作為行為許可候補來決定。
審查結果從申請期限開始大概以7日~10日為目標通過電話或郵件告知。

7關於審查後

(1) 實施時間等時間的調整

關於1天內的實施時間以及多次舉辦的情況下的舉辦間隔等進行協商,有可能變更實施時間。

(2) 必要的手續

請向綠色環境局南部公園綠地事務所市中心公園負責人提交規定的公園內行為許可申請書(word:15KB),獲得許可。
公園使用費請在實施第一天之前繳納。
由於暴風雨天氣等原因無法舉辦的情況下,如果有返還申請的話可以返還公園使用費。暴風雨天氣等的判斷由管理者進行,請在申請歸還前確認。

(3) 橫濱市的宣傳利用

關於參加者的一般募集,可以通過橫濱市的主頁(活動日曆)以及實施公園的公告牌進行宣傳。
如有需要,請諮詢綠色環境局南部公園綠地事務所市中心公園負責人。

 URL: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anko-bunka/kanko-event/eventannai/calendar/list_calendar.html

(4) 行為許可證的張貼

實施時間中,請務必在一般公園利用者能看到的地方張貼公園內行為許可書

(5) 實施區域的明示

從確保其他使用者的安全等角度出發,原則上不進行區劃的設定。

(6) 掛有贊助企業名稱的旗幟等

原則上不能在公園內張貼廣告物。
但是,在實施本次公開招募型行為許可時,主辦方將裝有贊助企業等名稱的旗幟等作為臨時物品懸掛起來,作為行為許可附帶的東西,有可能會獲得占用許可。

根據占用許可,掛上旗幟的情況

  1. 旗幟等的設置數量是最低限度的,只允許自立式。
    ※原則上,不能把旗子綑在公園內的樹木和照明等園內的東西上。
     公園或公園設施的管理上可能會造成障礙的物品等,可能無法張貼,具體的設置場所、
     數量等根據協議而定。
  2. 作為表示內容,如果是旗幟等表示面積的1/3以內的範圍,可以加入贊助企業的名稱。
  3. 許可占用時需要另外支付使用費。(參考:1天1m2 3400日圓【顯示面積】)

(7) 禁止事項

在使用和設置用具時,不能對公園使用者的安全造成惡劣影響,損害安心感,以及傷害公園設施的行為。
另外,每次舉辦用具等都要設置、撤除,不能留在當地。連日舉辦的情況下,請每天進行設置和撤銷。

(8) 取消行為許可候補

作為行為許可候補決定後,如果判明不滿足“3活動實施的條件”以及“4應聘資格·非符合條件”中所示的條件等,取消決定。

(9) 中止實施

作為行為許可候補決定後,如果中止實施的話,請儘快製作附有理由的文件(格式自由)並申請。

(10) 行為許可內容的變更

原則上按照提案的內容實施。不得已變更獲得行為許可的內容時,如果在本要項的範圍內,將進行變更協議。

8實施結果的報告

事業結束後,請儘快

請提交。
另外,本市根據各經營者提交的報告內容,總結公開招募型行為許可事業的實際成果等,並刊登在主頁上,請事先諒解。

9要點及樣式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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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綠色環境局南部公園綠地事務所負責市中心公園

電話:045-671-3648

電話:045-671-3648

傳真:045-550-3917

電子郵件地址mk-toshinbuevents@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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