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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89:二俁川站周邊地區

城市規劃決定:2011年10月14日/城市規劃變更:2017年7月14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地區劃分
計畫書(地區劃分)

地區設施的配置
計畫書(地區設施的配置)

牆面位置的限制及地區設施的配置
計畫書(牆面位置的限制及地區設施的配置)

關於建築物高度最高限度的區域
計畫書(有關建築物高度最高限度的區域)

・計畫書
名稱 二俁川站周邊地區計畫
位置 橫濱市旭區二俁川1丁目,二俁川2丁目地內
面積 約2.7ha














地區計畫的目標 本地區是由相鐵本線和泉野線的交通結節點二俁川站及其南口周邊構成的地區,在都市計畫的基本計畫·旭區計畫中,為了提高作為交通終點站的廣域據點性,相鄰的都市計畫道路3·4·12號鴨居上飯田線(以下稱為“鴨居上飯田線”。)的整備和一體化的利用功能的建設。
另外,根據神奈川東部方向線(相鐵、JR直通線以及相鐵、東急直通線)的計畫,要求進一步發揮潛力和提高競爭力。
本地區計畫通過市區再開發事業等的公共設施、業務、商業設施以及城市型住宅等的整備,在謀求土地合理、健全的高度利用和城市功能的更新的同時,通過建築物形態等的計畫性引導和行人空間的確保等,作為交通結節點的車站中心形成適合地區據點的良好複合市區,以維持其環境為目的。
土地利用的方針 為了形成以交通結節點車站為中心的地區據點適合作的良好複合市區,提高二俁川站的便利性,將本地區劃分為兩個部分,土地利用方針如下規定。

A地區
1為了強化二俁川站作為交通結節點的功能,在車站南口設置了與鴨居上飯田線相接的交通廣場。
形成連結2站和南口交通廣場的步行者空間。
3整備業務、商業設施及城市型住宅等。
B地區
確保連結1站南北及東西的步行空間。
利用2站的便利性,謀求城市功能的布局。

地區設施的整備方針 為了提高二俁川站的便利性,整備了車站和北口以及南口交通廣場的聯絡以及考慮到東西方步行者網路的安全舒適的步行者通道(室內或室外)。
建築物等的整備方針 在1A地區,通過計畫性地引導通過市區再開發事業整備的建築物的形態等,形成適合以交通結節點的車站為中心的地域的據點的良好的複合市區環境,為了維持該環境,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牆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高度的最高限度、建築物等形態設計的限制以及建築物的綠化率的最低限度。
在2B地區,為了利用車站的便利性,謀求城市功能的布局,決定了建築物用途的限制。
綠化方針 為了整備和引導有濕潤和魅力的市區環境,計畫在地區內進行綠化。
・計畫書(續)
C-089地區建設計畫
地區設施的配置及規模

步行者通道1號

寬2.5米
延長約50米

步行者通道2號

寬2.0米
延長約160米

步行者通道3號

寬5.0米
延長約50米

步行者通道4號

寬2.0米
延長約110米

步行者通道5號

寬4.0米
延長約20米










地區劃分

名稱

A地區

B地區

面積

約1.9ha

約0.8ha

建築物用途的限制 下列建築物不得建造。
1工廠(店鋪、餐飲店及其他用於類似用途的建築物所屬的除外。)
2麻將屋、彈珠店、射擊場、勝馬投票券發售所、場外汽車券賣場或場外勝舟投票券發售所
3酒館、料理店、夜總會、舞廳等類似的東西
4單間浴場業相關的公眾浴場及其他類似建築基準法施行令(1950年政令第338號)第130條之9之3※中規定的
5用於儲存或處理危險物品(不包括用於自己使用的儲藏設施及其他類似設施。)
牆面位置的限制 建築物的外壁或代替其的柱子面,不得超過計畫圖所示壁面位置的限制而建造。
但是,符合以下條件的建築物或建築物的部分不在此限。
1公共廁所、巡查派出所及其他類似公益上必要的東西
2公共走廊
3用於升降公共走廊的電梯、手扶梯、樓梯或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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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建築物的高度,在計畫圖所示的區域a中不能超過100m,在區域i中不能超過75m,在區域u中不能超過31m。

___________

建築物等形態設計的限制 1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為了減輕壓迫感,應符合以下事項。
(1) 高度超過31m的建築物部分的色彩,在曼塞爾表色系中以亮度5以上且彩度4以下為基調。
(2) 計畫圖所示的i的區域內高度超過31m的建築物部分,將該部分的垂直面投影的水平方向長度設為70m以下。
2設置在屋頂上的建築設備等,應避免用與建築物相協調的遮擋物圍起來等雜亂的外觀。
3關於室外廣告物的限制,如下所示。
(1) 室外廣告物(不包括在自己的名稱、店名或商標、自己的事業或營業內容中顯示獨立文字、標誌等組合或管理上必要事項的產品。)不得設置在高度超過31m的部分。
(2) 屋頂(包括塔屋,不包括設置交通廣場的屋頂樓層。)中不設置室外廣告物。
4建築物等的形態設計應與本地區計畫區域內的建築物等整體協調。

___________

建築物的綠化率的最低限度 百分之六點五

___________

※ 根據建築基準法的修改(2018年4月1日實施),《建築物等用途的限制》中記載的建築基準法實施令第130條之9的3被修改為建築基準法實施令第130條之9的5。

由於該地區建築物等的形態或設計的限制在地區計畫條例中有規定,所以除了申報之外還需要辦理形態設計的認定相關手續。
由於該地區的“建築物綠化率的最低限度”在地區計畫條例中有規定,所以在申報前可能需要辦理綠化率符合相關的證明書等手續
二俁川站周邊地區也被指定為街道建設協議地區

關於本頁的諮詢

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部地域城市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電話:045-671-2667

傳真:045-663-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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