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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的流動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6月1日

事業的流動

①企劃、調整
關於有計畫地需要整備的地區,明確應有的街道的樣子,制定基本構想,討論那個實現方案。

②城市規劃
地方公共團體、國土交通大臣及城市再生機構實施的情況下,作為都市計畫事業,規定在實施區域(土地區劃整理事業的都市計畫決定的區域)內進行。
接受國庫補助金等實施的個人、土地區劃整理組合以及區劃整理公司實施的情況下,也需要決定城市計畫。

③事業計畫
制定實施地區、設計概要、實施期間、資金計畫等土地區劃整理事業的基本方針。

④換地設計
根據事業計畫規定的公共設施重新配置住宅用地,決定代替從前的住宅用地的“換地”的位置、地積、形狀的工作。

⑤臨時換地指定
通知將來成為換地的宅地(臨時換地)的位置、地積以及臨時換地指定的效力發生之日。從這個生效之日起,從前的地方就不能使用了。

⑥搬遷、工程
轉移對事業造成障礙的建築物等,進行公共設施的建築工程和宅地整備工程。

⑦換地處理
確定與換地相關的權利及清算金的金額,通知所有的權利人的同時,施行者統一進行土地、建築物的登記。

⑧清算
為了糾正權利人之間產生的不平衡,通過施行者在權利人之間徵收、交付清算金。

關於本頁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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