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來水的諮詢,請到水道局客戶服務中心
電話:045-847-6262傳真:045-848-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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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供水裝置是私有財產,自來水工程(漏水調查、漏水修理等)的合同是其所有者或使用者和指定供水裝置工程經營者(以下稱為“工程經營者”。)之間簽訂合同。關於那個合同,水道局不能介入。
委託工程經營者修理漏水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與工程經營者聯繫之前】
因為可以用水表部的止水栓停水,所以即使是水噴出的情況下也請不要慌張,止水後確認以下事項後再聯繫施工單位。
如果不知道儀表的位置和止水栓的操作方法,請聯繫水道局客戶服務中心(045-847-6262)。
【工程經營者的修理委託】
根據1996年的自來水法修改,設立了指定供水裝置工程經營者的指定制度,在全國統一的條件下,根據進行供水裝置工程事業者的申請,自來水經營者(水道局)指定為工程經營者。
指定供水裝置工程經營者是按照自來水經營者(水道局)指定的,但是指定的基準並不是由自來水經營者(水道局)規定的,而是作為全國統一的條件,用自來水法規定了指定的基準。指定的基準是“每個事業所選任為供水裝置工程主任技術人員的人員的配置”、“自來水法實施規程規定的機械器具的保有(管道切斷用的機械器具、管道加工用的機械器具。接合用機械器具、水壓測試泵)、“不符合一定的缺格條件者”。
申請指定的人符合自來水法規定的指定基準時,自來水經營者(水道局)必須指定。
在橫濱市內進行供水裝置的新設、改造、撤去等自來水工程(輕微變更除外)時,根據《自來水法》、《橫濱市自來水條例》的規定,需要由橫濱市指定供水裝置工程經營者進行申請和施工。
※輕微的變更是指不伴隨管道工程,是指單獨水栓的更換及維修以及陀螺、包裝等供水裝置末端設置的供水用具的零件的更換。
儀表下游漏水修理經營者名單
橫濱市內PDF(PDF:605KB)/Excel(Excel:155KB)
橫濱市外PDF(PDF:302KB)/Excel(Excel:92KB)
截至2025年3月17日
・在施工經營者的所在地分為橫濱市內和橫濱市外進行刊登。
電話:045-847-6262傳真:045-848-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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