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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一覽(2003年第3回定例會)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月24日

表中的“結果”是指議決結果。

議案一覽
 議案編號議案名內容結果
條例一部改正市第29號議案事務分管條例的一部分修改地方自治法修改相關規定的整備
(內容)根據條文的修改
地方自治法第158條“第7項”→“第1項後段”
(法改正宗旨)地方公共團體的內部組織規定為簡便且高效,其基本事項由條例規定(施行日)公佈之日
通過
市第30號議案關於非專職特別職職員的報酬及費用賠償的條例的一部分修改根據公職選舉法修改的日期前投票制度創設的報酬金額的規定等
(內容)1日期前投票所的投票管理者12000日圓/日,該投票人11000日圓/日
2投票管理者→投票所的投票管理者等語句整理
(施行日)2003年12月1日
通過
市第31號議案地區中心條例一部改正(內容)1地方自治法修改後的指定管理者的指定手續、指定管理者進行的業務範圍等的規定
2舞場地區中心、鶴見市場社區住宅的設置
(施行日)1公佈之日2規則規定之日
通過
市第32號議案福利保健活動據點條例一部改正內容1地方自治法修改後的指定管理者指定的手續、指定管理者進行的業務範圍等的規定
2南區・都築區福利保健活動據點的設置(第14・15館)
(施行日)1公佈之日2都築:15年12月22日,南:規則規定的日期
通過
市第33號議案地域凱撒條例一部改正內容1地方自治法修改後的指定管理者指定的手續、指定管理者進行的業務範圍等的規定
2鶴見市場等8個設施的設置(第87館~第94館)
(施行日)1公佈之日2 2003年12月1日其他
通過
市第34號議案心身障害者扶養共濟制度條例一部改正行政法人福利醫療機構法制定相關規定的整備
內容引用法律、法人名等的變更:社會福利・醫療事業團法→獨立行政法人福利醫療機構法等
(施行日)2003年10月1日
通過
市第35號議案急救醫療中心條例的一部分修改(財)橫濱市急救醫療中心與橫濱市綜合保健醫療財團合併後的管理受託人變更等
(內容)將急救醫療中心的管理受託人變更為(財)橫濱市綜合保健醫療財團等
(施行日)2003年11月1日
通過
市第36號議案醫院事業經營的醫院條例的一部分修改隨著地方自治法的修改,規定了再整備後的港灣醫院的指定管理者的指定手續等
(內容)指定管理者指定的手續、業務範圍、評價委員會設置等
(施行日)公佈之日(指定管理者的指定等由規則規定之日)
通過
市第37號議案廢棄物等減量化、資源化及適當處理等相關條例的一部分修改關於廢棄物的處理及清掃相關法律的修改,相關規定的整備
(內容)一般、產業廢棄物的收集搬運業務等的許可申請手續費等規定的引用法律的條文移動伴隨的修改
(施行日)2003年12月1日
通過
市第38號議案風致地區條例一部改正獨立行政法人鐵路建設、運輸設施整備支援機構法的制定相關規定的整備
(內容)引用法人名的變更:日本鐵路建設公團→獨立行政法人鐵路建設、運輸設施整備支援機構等
(施行日)2003年10月1日
通過
市第39號議案道路占用費條例的一部分修改獨立行政法人鐵路建設、運輸設施整備支援機構法的制定相關規定的整備
(內容)引用法人名的變更:日本鐵路建設公團→獨立行政法人鐵路建設、運輸設施建設支援機構
(施行日)2003年10月1日
通過
市第40號議案下水道條例一部改正(內容)伴隨著《生活環境保護等相關條例》的排水限制,對使用公共下水道的車間,在需要設置除害設施等的水質基準專案中追加二惡英類
(施行日)公佈之日
通過
市第41號議案港灣審議會條例一部改正審議會的委員構成的變更等
(內容)1委員數:40人以內→30人以內
2委員構成:包括本市居民等
(施行日)2004年1月1日
通過
市第42號議案市營住宅條例一部改正內容通過租藉設置市營住宅(5個住宅)
1南維拉橫濱(南區)2絲綢花之木(南區)3艾爾切上大岡(港南區)4樂園和平根岸(磯子區)5阿爾布(泉區)
(施行日)規則規定的日期(預計2003年12月~16年3月)
通過
市第43號議案修改基於外部審計合同的審計相關條例的一部分地方自治法改正相關規定的整備
內容隨著指定管理者制度的創立,可以對“公共設施的管理”相關內容進行審計的根據規定部分的語句修改
(施行日)公佈之日
通過
提起訴訟市第44號議案提出關於改良住宅明渡等的訴訟關於住宅使用費滯納者的改良住宅的明渡請求,向明渡期限到來後也不回應的人提起訴訟(橫濱市改良瀨崎住宅:金澤區)
(拖延使用費)456,850日圓
通過
填埋地的確認等市第45號議案中區本牧河豚頭25號等地先公有水面填埋地的確認確認填埋後產生了新的土地
(對象)中區本牧河豚頭25號等地先公有水面填埋地[A突堤基部]
(地積)約31,913 m2
(竣工許可)第一工業區:2002年10月4日,第二工業區:2003年5月12日
(相關議案)市第46號議案
通過
市第46號議案中區的町區域變更隨著公有水面填埋地的編入,町區域的變更
(編入處)中區本牧河豚頭
(預定變更)2003年10月
(相關議案)市第45號議案
通過
道路的認定廢止市第47號議案北寺尾等第497號線等市道路線的認定及廢止(認定)北寺尾第497號線等69條線路
(廢止)鳥山第74號線等55條線路
共124條線路
通過
取得財產市第48號議案取得公園及陵園用地取得用於公園及陵園用地的土地
(所在)戶冢區俁野町(夢樂園舊址)
(地積)約131,218 m2
(金額)9,694,952,429日圓
通過
市第49號議案獲取高規格救護車為了充實急救體制而取得
(內容)8輛高規格救護車(急救車輛及裝裝)[更新7輛,增車1輛]
(金額)128520千日圓[單價:16065千日圓]
通過
市第50號議案獲得茅崎中學的學校用建築取得用於校舍的建築物(市建築保全公社先行整修購買)
(所在)都築區茅崎南一丁目
(內容)鋼筋混凝土結構3層建築的一部分:857m2
(金額)299,722,787日圓
通過
指定管理員的指定市第51號議案福利保健活動據點的指定管理者的指定(名稱)都築區福利保健活動據點
(指定管理者)社會福利法人橫濱市都築區社會福利協議會
(所在)都築區茅崎中央
(指定期間)2003年12月22日~平成18年3月31日
通過
市第52號議案地區護理廣場的指定管理者的指定1本牧和田(指定管理者:社會福利法人橫濱山彥之裡<都築區>指定期間:16.1.1~18.3.31)
2瀧頭(指定管理者:社會福利法人竹生會<藤澤市>指定期間:16.3.1~18.3.31)
3鴨志田(指定管理者:社會福利法人富士壽會<綠區>指定期間:16.1.1~18.3.31)
4下倉田(指定管理者:社會福利法人召開會<泉區>指定期間:15.12.1~18.3.31)
通過
合同的簽訂市第53號議案北部市民畫廊(暫定名)及北部方面論壇(暫定名)新建工程(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鋼筋混凝土造一部鋼骨造地下1層地上3層建築1棟(已設定債務負擔)
(地點)青葉區薊野南一丁目17番地3
(金額)2,720,550千日圓
(完成期限)2005年6月30日
(簽約對象)前田、東急、小俁建設共同企業體
通過
市第54號議案杉田國小改建工程(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鋼筋混凝土4層建築1棟(已設定債務負擔)
(地點)磯子區杉田一丁目37番地3
(金額)1,194,900千日圓
(完成期限)2004年10月29日
(簽約對象)三木・千代田AQUTAs建設共同企業體
通過
修正預算市第55號議案2003年度一般會計補正預算(第2號)歲入歲出預算修正
修正額為5,514,804千日圓
其他債務負擔行為修正、市債修正
通過
市第56號議案2003年度中央批發市場費會計補正預算(第1號)歲入歲出預算修正
修正額32,550千日圓
通過
交第2號議案2003年度汽車事業會計補正預算(第1號)歲入歲出預算修正
修正額收益性支出150,727千日圓
通過
交第3號議案2003年度高速鐵路事業會計補正預算(第2號)歲入歲出預算修正
修正額收益性支出28,997千日圓
通過
請願申請第8號關於違反住宅用地建設(都築區牛久保町)等對策1違反住宅用地造成的地基,希望實施安全措施,根據住宅用地造成等限制法,將其恢復到建造前的原狀形狀。
2由於違章挖掘,鄰地配水池的地基崩塌,希望能儘快採取露出的構築物基礎的對策。
通過
申請第9號關於墓地建設計畫(都築區牛久保町)的標誌設置在住宅用地建設修復工程結束之前,不允許設置墓地建設計畫標識。通過
申請第10號關於新JIS規格的桌子等的整備希望以最低5年計畫完善新JIS標準的兒童用桌子、椅子、學生用桌子、椅子。不通過
申請第11號關於敬老特別乘車證收費化的當前凍結等1希望當前凍結敬老通票收費化。
2在凍結期間,實施市民問卷調查等,希望能尊重結果。
不通過
申請第12號關於國民健康保險費的降低等1希望停止對拖欠保險費的家庭的資格證書等制裁措施,並向所有加入者頒發正規的保險證。
2為了應對失業者、低收入者、中小企業的業績惡化等,希望擴充國民健康保險費減免制度。
3希望增加一般會計的轉入額,下調國民健康保險費。
不通過
申請第13號關於小兒醫療費的補助的擴充1希望在就學前擴充小兒醫療費的補助的對象年齡。
2希望取消收入限制。
不通過
申請第14號根據地方自治法等100條的特別委員會的設置等希望設立基於地方自治法第100條的調查特別委員會,徹底查明真相。不通過
申請第15號關於新港灣醫院的直營新港灣醫院希望在市政府的責任下直接運營。不通過

追加議案

追加議案
 議案編號議案名內容結果
人事案件市第57號議案神奈川縣公安委員會委員的推薦本市推薦的神奈川縣公安委員會委員馬場貞夫的任期將於今年10月20日結束,為了推薦繼任者,將根據員警法第39條第1項的規定提出建議。
(繼任者)小椋進
同意
議員提出議案議案第7號提出要求提高基礎年金國庫負擔比例的意見書國家要求儘快將基礎年金的國庫負擔比例從三分之一提高到二分之一。否決
議案第8號提交意見書,要求加強防範犯罪的治安對策政府強烈要求以恢復治安為目標,儘快實施以下各項對策。
1進一步強化對來日外國人及黑社會等組織犯罪對策的措施。加強使用槍枝的凶惡犯罪和藥物犯罪的對策。
2增加員警,重點分配給與人口相比員警較少的地區,同時通過活用警官OB等,期待派出所、駐地的整備充實。
3加強利用警備業者等的區域巡邏等。推進國民關於防止犯罪效果大的地域交流形成的意識啟發。
4擴充拘留所、拘留所等治安相關設施。
5從防止犯罪的立場確立毅然的入境管理體制。
6推進青少年的健全育成,強化防止少年犯罪、防止藥物濫用對策、暴走族對策等。
通過

2003年第3回定例會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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