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21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想暫時寄存(臨時保育、休息日臨時保育、嬰幼兒臨時保管等)
關於臨時保育
所謂臨時保育,是指由於監護人等的工作、疾病、住院等原因,在家庭中暫時難以保育的情況下,或是想恢復精神時,為了消除監護人的育兒不安,減輕負擔而寄存(保育)兒童的制度。
臨時保育的種類
種類 | 內容 | 使用限度 |
---|---|---|
非定型保育 | 由於監護人等的就業、職業訓練和就學等原因,在家庭的保育斷斷續續地困難的兒童被保管。 | 每周3天或 每月120小時以內 |
緊急保育 | 由於監護人等疾病、住院、冠婚葬祭等不得已的理由,將需要緊急暫時保育的兒童寄存在這裡。 | 1次連續14天以內 |
刷新保育 | 為了消除伴隨育兒的監護人的身體和心理負擔,暫時保管兒童。 | 1次申請1天以內 |
對象兒童
未在認可保育所(包括橫濱保育室、家庭保育福利員)就讀的學齡前兒童
保育時間
原則上,各保育所的開放保育時間。
兒童的接送
保育所不接送,請監護人負責接送兒童。
監護人負擔
監護人根據使用日的不同承擔各保育所規定的使用費(日額)。
寄存兒童時,請向保育所支付。另外,除了使用費以外,也有需要餐費等實際費用的情況。詳情請諮詢各保育所。
使用申請
請直接向臨時保育實施保育所申請。這是監護人和保育所的合同。
(除使用申請書外,有時會根據需要提交其他文件等。)
另外,根據使用人員的不同,可能會限制使用。
關於其他的臨時保管
- 休息日保育、休息日的臨時保育(因工作原因等原因,週日或節假日不能在家裡照看孩子時,在保育所保管孩子的制度)
- 24小時型緊急臨時保育(由於監護人生病或工作等原因,必須緊急寄存孩子時可以利用的制度)
- 嬰幼兒臨時保管事業(緊急工作、恢復精神等,不論理由都可以暫時照看孩子的制度)
- 橫濱兒童育兒支持系統(讓希望照看孩子的人和負責孩子的人註冊會員,支持與符合條件的近鄰相遇的制度)
關於本頁的諮詢
鶴見區福利保健中心兒童家庭支援課
電話:045-510-1816
電話:045-510-1816
傳真:045-510-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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