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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可以申請的各證明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2月12日

可以拿到在橫濱市進行居民登記的人的住民票的複印件。(※)

住民票的抄寫
發行場所鶴見區政府2樓1號窗口或2樓3號窗口
橫濱市內所有區政府、各行政服務區都發行
(郵寄申請時,請到橫濱市郵寄請求事務中心(橫濱市市民局的頁面)
手續費(1封)300日圓
需要的東西
  • 到服務窗口來的人的本人確認資料(駕駛執照和健康保險證等)
  • 代理人的話,必須要有委託書。

<注意>

  • 申請者是公司的情況下,申請書上需要公司印章的印章。另外,有時需要出示能了解住民票複印件情況的資料。
  • 關於有住民票程式碼記載的住民票的副本
    想知道自己的住民票程式碼的時候,請複印有住民票程式碼記載的住民票的複印件。申請時需要能確認駕照、健康保險等名字的公共文件。另外,能夠請求的人僅限於本人或同戶員。

下載住民票複印件等帳單(PDF:97KB)

申請書・申報書使用上的注意事項

  • 利用住民基本登記冊簿聯網系統,在橫濱市外申請住民票,在其他市町村登記居民的人在鶴見區申請自己的住民票也有限制,但是可以了。→住民票廣域交付

根據規定的格式,證明住民票的記載事項中的一定事項(地址、戶主名、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等)。

※如果能證明地址和出生年月日就好了,不想告知前地址等多餘的個人資料的時候,請不要使用住民票的複印件,而是使用住民票記載事項證明書。

住民票記載事項證明書
發行場所鶴見區政府2樓1號窗口或2樓3號窗口
橫濱市內所有區政府、各行政服務區都發行
(郵寄申請時,請到橫濱市郵寄請求事務中心(橫濱市市民局的頁面)
手續費(1封)300日圓※
需要的東西
  • 到服務窗口來的人的本人確認資料(駕駛執照和健康保險證等)
  • 有學校或公司等規定格式的情況下使用規定的紙張
  • 代理人的話,必須要有委託書。

※根據用途也有可以免費證明的情況。

這是在寫著領取年金的“現狀報告”的明信片上證明的東西。

年金現狀證明
發行場所鶴見區政府2樓1號窗口或2樓3號窗口
橫濱市內所有區政府、各行政服務區都發行
手續費(1封)免費※
需要的東西
  • 到服務窗口來的人的本人確認資料(駕駛執照和健康保險證等)
  • 寫著“現狀報告”的明信片等
  • 代理人的話,必須要有委託書。

※合格退休年金和郵局的簡易保險等是收費的(300日圓)。

僅限在橫濱市內做印鑑登錄的人。

印鑑登錄證明書
發行場所鶴見區政府2樓1號窗口或2樓3號窗口
橫濱市內所有區政府、各行政服務區都發行
手續費(1封)300日圓
需要的東西需要證明的人的圖章登記證(印鑑登錄卡)※地址、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須正確地填寫申請書。

<注意>

  • 沒有圖章登記證(印鑑登錄卡)的情況下,不能發行證明書。即使出示了登錄圖章和本人的駕照等也不能發行證明書,請諒解。
  • 請在申請書上正確填寫住民票記載的地址。有時需要公寓、公寓等的名稱和房間號碼。申請代理人的話,請事先確認後再來。

印鑑登錄證明書交付申請書的下載(PDF:13KB)

申請書・申報書使用上的注意事項

※沒有印鑑登錄的人請在這裡→做印鑑登錄

<使用申請書等格式的注意事項>

印刷時請使用普通紙。
印刷申請書等的用紙,請使用申請·申報手續概要中顯示的樣式尺寸(A4版等)的普通紙。
如果尺寸和印字面不同的話,有不能受理的情況,請注意。另外,請不要使用熱感紙、背紙等。

列印PDF時,請注意以下幾點:
列印樣式時,請在畫面上顯示樣式,並按Acrobat Reader(TM)的印刷按鈕。
瀏覽器的列印按鈕不能列印格式。

在住宅表示實施地區,證明住所表示發生了變更的文件。

居住標識變更證明書
發行場所鶴見區政府2樓1號窗口
實施了住宅標識的地區的區役所
郵寄申請的話,請到橫濱市郵寄請求事務中心(橫濱市市民局的頁面)
手續費(1封)免費
需要的東西

下載住宅表示變更證明書(PDF:175KB)

※1在住宅表示實施前的地址進行不動產的登記和汽車的登記的情況下,想要遷移登記和名義變更的時候需要。

※2實施住宅標識時,沒有在地址的人不能證明。這種情況下,通過取得登記、登記的地址的不在住證明、不在籍證明,可以辦理遷移登記和名義變更手續。

證明的日期現在證明“證明書的地址沒有住民票”。

不居住證明書
發行場所鶴見區政府2樓1號窗口
不居住證明書的對象區役所
橫濱市內其他區政府及行政服務區不能申請
(郵寄申請時,請到橫濱市郵寄請求事務中心(橫濱市市民局的頁面)
手續費(1封)300日圓
需要的東西不居住證明申請

下載不居住證明(PDF:113KB)

為了防止第三方偽裝成本人進行申報和取得證明書,進一步保護個人資料,在申請戶籍抄本、住民票複印件等證明書時,請允許我實施到服務窗口來的人的本人確認。

※如果沒有本人確認資料的提示,也有不能交付證明書的情況,請事先準備好。

對象證明書

戶籍負責部門關係

  • 戶籍謄本、抄本(包括開除戶籍)
  • 戶籍附票的複印件(包括除附票)
  • 身分證
  • 受理證明書
  • 記載事項證明

登錄負責部門關係

  • 住民票的複印件(包括除票)
  • 住民票記載事項證明書

本人確認資料的例子

駕照、護照、居民基本底帳卡(帶臉部照片的類型)、在留卡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外國人登錄證明書等附有面部照片的公共身分證

※沒有上述資料的人,可以出示多個其他本人確認資料,也可以同時口頭確認本人。

關於不明白的地方,請在以下諮詢處確認。

諮詢處

  • 戶籍課戶籍負責部門電話:045-510-1700傳真(通用):045-510-1893
  • 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電話:045-510-1704
  • 鶴見站西口行政服務區電話:045-586-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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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鶴見區總務部戶籍課

電話:045-510-1706

電話:045-510-1706

傳真:045-510-1893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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