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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基於《橫濱市開發事業等調整等相關條例》的綠化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關於《橫濱市開發事業等調整等相關條例》第18條第2項第4號(綠化空地)
專案內容
適用對象條例第2條第1項第2號ア~エ所示的開發事業
  • 開發行為(開發專案區域面積不足500平方米的除外,不包括斜面地開發行為)
  • 大規模的共同住宅建築(100戶以上,商業用途地區200戶以上)
  • 市區化調整區域的建築物建築,其占地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
  • 住宅用地造成工程限制區域的住宅用地造成(與住宅用地造成有關的住宅用地面積不滿50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造成除外)
綠化等空地的設定方法條例第18條第2款第4號適用
  1. 開發專案區域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的情況
    • 請設置占地面積的10%以上(商業用途地區在5%以上)的綠化等空地。
    • 以建造獨門獨院住宅為目的的建築,可以以每100平方米種植1棵以上的比例來更換高木。
  2. 開發專案區域面積不足1000平方米的;
    • 請設置占地面積5%以上的綠化等空地。
    • 占地面積200平方米,可以以1棵以上的比例種植高木來代替。
  • 請計畫儘可能保護實施區域內的優良樹林和樹木。
  • 在該建築物的屋頂或牆面上進行綠化時,以該占地面積的5%為限,可以視為進行綠化等的空地面積。
種植方法
  1. 每20平方米進行綠化的空地,請以1棵高木和2棵中木和15棵以上的比例種植。
  2. 一棵高木可以換算成5棵中木,一棵中木可以換算成5棵灌木。
  3. 詳細內容請看《橫濱市開發事業等調整等相關條例的指南》

關於《橫濱市開發事業等調整等相關條例》第18條2項第9號(斜面地開發行為的限制)
專案內容
適用對象條例第2條第1項第2號O所示的開發事業
  • 斜面地開發行為
進行綠化等部分的設定方法條例第18條第2款第9號適用
《橫濱市斜面地地下室建築物的建築及開發限制等相關條例》第5條的規定適用。請設置占地面積10%以上的綠化部分。關於綠化等部分的位置和形狀,請與建築局協商。
※與建築局協商的窗口
市區化區域:宅地審查課
市區化調整區域:調整區域課
  • 請計畫儘可能保護實施區域內的優良樹林和樹木。
種植方法
  1. 請將樹木與地基邊界線相連,並將其放在帶狀上。
  2. 每20平方米進行綠化的空地,請以1棵高木和5棵以上的比例種植。
  3. 1棵高木可以換算成5棵中木。
  4. 詳細內容請看《地下室公寓條例及解說》

(其他綠化的主要窗口)


・《橫濱市風景區條例》建築局建築企劃課



協議窗口和聯繫方式


請在上午進行協商。

下午負責人可能因檢查等原因不在,請事先聯繫後再來廳。
窗口:綠色環境局公園綠地管理課公園綠化協議擔當市政廳舍27樓北側
電話號碼:045-671-2647  


在確認申請、協議文件的修改內容等方面,也可以用電子郵件進行對應。請聯繫以下地址。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注意事項等

  • 申請文件不能用電子郵件提交。請向郵寄或窗口提交必要份數。
  • 文件、圖紙等的印刷在本課不進行。作為申請文件提交的時候,請提交印刷好的文件。
  • 關於申請方法等,請看這邊的頁面

關於本頁的諮詢

綠色環境局公園綠地部公園綠地管理課公園綠化協議擔當

電話:045-671-2647

電話:045-671-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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