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網頁是被機器進行翻譯的。翻譯結果不可能100%正確。望您多理解而利用。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特定建築物的抗震化

 橫濱市特定建築物耐震改修等輔助事業是對醫院、學校、店鋪、事務所等很多人使用的建築物等和地震災害時應該確保通行的道路沿線建築物的耐震診斷、耐震改修設計、耐震改修、除卻,補助費用的一部分的制度。

宣傳冊

對象建築物

1有抗震診斷義務的對象建築物

1981年5月31日之前動工的建築物,屬於(A)或(B)的民間建築物

對象要件

(A) 要緊急安全確認大規模建築物
 (通稱大規模義務)

在非特定多數人使用的建築物和避難確保上,需要特別照顧的人使用的建築物,或者危險物品的儲藏場或者處理場中的大規模建築物

(B) 要安全確認計畫記載建築物
 (通稱沿路義務)

在地震災害時應該確保通行的道路中,地基與特別重要的道路(※1)相接觸的建築物,一定高度以上的建築物(※2)
(※1)道路一覽(PDF:209KB)(2023年6月更新)
    道路圖(PDF:990KB)(2023年6月更新)
(※2)一定高度以上的建築物是......(PDF:22KB)


2特定建築物中除有抗震診斷義務的對象建築物外的建築物

1981年5月31日之前動工的建築物中,屬於(C)或(D)的民間建築物中,除有義務進行抗震診斷的對象外

對象要件

(C)在多數人使用的建築物及避難確保上需要特別照顧的人使用的建築物
(通稱大規模補助)

在多數人使用的建築物及避難確保上需要特別照顧的人使用的建築物

(D)地震災害時應該確保通行的道路沿線建築物
 (通稱沿路補助)

地震災害時應確保通行的道路(※3)與用地相接觸的建築物一定高度(※4)以上(“橫濱市公寓抗震診斷支援事業”及“橫濱市公寓抗震改修促進事業”的對象建築物除外)
(※3)道路一覽(PDF:156KB)(2023年6月更新)
(※4)一定高度以上的建築物是......(PDF:22KB)

輔助內容

輔助條件

  • 耐震診斷需要標準業務和其他分開的估價單。
  • 對於耐震診斷、耐震改修設計,需要取得評定機關等的第3者評價。
  • 進行抗震診斷、抗震改修設計的人需要診斷師的資格。
  • 關於耐震改修設計、耐震改修、除卻的補助,根據耐震診斷的結果,被判定為抗震性不足的東西是對象。
  • 在有抗震診斷義務的對象建築物中,(A大規模義務)的“診斷”以外的事業,到現在為止從其他國家直接發放補助金(緊急耐震對策緊急促進事業補助金),但是從2021年開始與市的補助金合計,作為市的補助金統一化變成了。

申請流程

關於申請手續,除了在窗口受理外,還實施郵件郵寄的受理。


補助金額

(1)和(2)的合計金額為補助金額。

  (1)以下1、2、3中最低金額

①抗震診斷所需的費用×輔助率1(※5)

②專案經費限額(※6)×輔助率1(※5)

③360萬日圓(僅限C大規模補助)、(D沿路補助)時)

  (2)以下1、2中較低的金額

①抗震診斷所需的費用×輔助率2(※5)

②專案經費限額(※6)×輔助率2(※5)


(※5)補助率
 
建築物的種類補助率1補助率2
(A大規模義務)

5/6

(B沿路義務)

α/4
(超過1/6時為1/6)

(C大規模輔助)
(D沿路輔助)

2/3

表內α是“根據(1)計算額”/“抗震診斷所需費用*”
*的金額,如果事業費限額小,則作為事業費限額。


(※6)事業費限額
輔助對象地板面積限額備注
1,000m2以內的建築物3,670日圓乘以a的金額如果需要設計圖書的復原和第三方評價機構的評定等通常的抗震診斷所需費用以外的費用,可以在從表計算出的金額上以1570000日圓為上限加算。
超過1,000 m2
2,000平方米以內的建築物

3,670,000日圓

1,570日圓乘以(a-1,000)的金額

超過2,000平方米的建築物

5,240,000日圓

1,050日圓乘以(a-2,000)的金額

表內a是輔助對象地板面積

補助金額

(1)和(2)的合計金額為補助金額。

  (1)以下1、2中較低的金額

①耐震改修設計所需費用×2/3

②360萬日圓(木造建築物的話是20萬日圓)

  (2)抗震改修設計所需的費用×輔助率2(※7)

(※7)補助率
建築物的種類補助率2

(A大規模義務)

1/3-α/4
(低於1/6時為1/6)

(B沿路義務)

α/4
(超過1/6時為1/6)

(C大規模輔助)
(D沿路輔助)

表內α是“根據(1)計算的金額”/“抗震改修設計所需的費用”

補助金額

(1)、(2)、(3)的合計金額為補助金額。

  (1)以下1、2、3中最低金額

①抗震改修工程所需費用×輔助率1(※8)+工程監理所需費用×2/3

②耐震改修工程的事業費限額(※9)×補助率1(※8)+工程監理所需的費用×2/3

③補助金限額(※10)

  (2)以下1、2中較低的金額

①抗震改修工程所需費用×補助率2(※8)+工程監理所需費用×補助率2(※8)

②耐震改修工程的事業費限額(※9)×補助率2(※8)+工程監理所需的費用×補助率2(※8)

  (3)僅在以下1、2、3中有較低金額(B沿路義務)且租戶等的建築物時。根據租戶等的條件
    請確認小冊子。)

①抗震改修工程所需費用乘以1/15的金額

②根據租賃合同的6個月的租金合計乘以2/3的金額

③補助限額180萬日圓


(※8)補助率
建築物的種類補助率1補助率2
 抗震改修工程抗震改修工程工程監理

(A大規模義務)

1/3

0.115+31α/69
(超過131/600時為131/600)
1/3-β/4
(低於1/6時為1/6)

(B沿路義務)

2/3

α/10
(超過1/15時為1/15)
β/4
(超過1/6時為1/6)

(C大規模輔助)

1/3



(D沿路輔助)

2/3

表內α是“(1)計算的金額中的抗震改修工程”/“抗震改修工程所需的費用*”
β是“根據(1)計算的金額中的工程監理部分”/“工程監理所需的費用”
*的金額,如果事業費限額小,則作為事業費限額。


(※9)抗震改修工程的事業費限額
建築物分類一般的施工方法免震工法等特殊工法的情況
木造建築物2,700,000日圓
住宅39,900日圓乘以a的金額

公寓

51700日圓(或56900日圓*)乘以a的金額

86,400日圓乘以a的金額

除上述以外57,000日圓(或62,700日圓*)乘以a的金額93,300日圓乘以a的金額

表內a是輔助對象地板面積
*的金額表示結構抗震指標Is值小於0.3的情況。


(※10)補助金限額
輔助對象地板面積

限額

不到5,000 m22000萬日圓
5,000 m2以上不到10,000 m23500萬日圓
10,000 m2以上5000萬日圓

補助金額

(1)、(2)、(3)的合計金額為補助金額。

(1)以下1、2、3中最低金額

①除卻工程所需的費用×2/3

②專案經費限額(※11)×2/3

③補助金限額(※12)

(2)以下1、2中較低的金額

①除卻工程所需費用×輔助率2(※13)

②專案經費限額(※11)×輔助率2(※13)

(3)以下1、2、3中,金額較低(僅限擁有租戶等的建築物。關於租戶等的條件,請附上小冊子
  請確認。)

①除卻工程所需費用乘以1/15的金額

②根據租賃合同的6個月的租金合計乘以2/3的金額

③補助限額180萬日圓


(※11)事業費限額
建築物分類事業費限額
木造建築物2,700,000日圓
住宅39,900日圓乘以a的金額
公寓51700日圓(或56900日圓*)乘以a的金額
除上述以外57,000日圓(或62,700日圓*)乘以a的金額

表內a是輔助對象地板面積
*的金額表示結構抗震指標Is值小於0.3的情況。


(※12)補助金限額
輔助對象地板面積限額

不到2,500 m2

2000萬日圓

2,500 m2以上4000萬日圓

(※13)補助率
建築物的種類補助率2

(B沿路義務)

α/10
(超過1/15時為1/15)

表內α是“根據(1)計算額”/“清除工程所需費用*”
*的金額,如果事業費限額小,則作為事業費限額。


事前商量時

  • 事前商量票
  • 示意圖、配置圖、各層平面圖、立面圖、結構圖等
  • 地基周邊照片、外觀照片(幾張左右)
  • 建築確認的複印件、檢查完畢證的複印件
  • 耐震診斷的圖紙・計算書(耐震改修設計的事前商量的情況)
  • 耐震改修設計的圖紙・計算書(耐震改修工程的事前商量的情況)
  • 其他市長認為必要的圖書

關於申請手續,除了在窗口受理外,還實施郵件郵寄的受理。

※申請格式下載

耐震診斷

  • 輔助申請書一套
  • 現狀建築物的外觀照片(幾張左右)
  • 示意圖、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結構圖等
  • 證明建築物所有權的書面材料(申請3個月內發行的)
  • 證明除申請者以外擁有該建築物所有權的所有人都同意向該專案申請的書面或區分所有者的決議書
  • 耐震診斷的估價單或能知道投標結果的文件的複印件(3人以上※14)
  • 耐震改修促進法實施規則第5條第1項規定的耐震診斷資格者(3人以上※14)
  • 根據建築師法第23條第1項的規定的建築師事務所登記通知書的複印件(3人以上※14)
  • 市內經營者的本市有資格者名單、法人編號印刷文件或公司登記簿的複印件等(3人以上※14)
  • 其他市長認為必要的圖書
  • 可以本人確認的文件的複印件(駕照、保險證等)(MyNumber卡除外)※15

 (※14)該專案的費用預計在100萬日圓以上時
 (※15)在窗口提交時只能出示


抗震改修設計

  • 輔助申請書一套
  • 現狀建築物的外觀照片(幾張左右)
  • 示意圖、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結構圖等
  • 證明建築物所有權的書面材料(申請3個月內發行的)
  • 證明除申請者以外擁有該建築物所有權的所有人都同意向該專案申請的書面或區分所有者的決議書
  • 耐震改修設計的估價單或能知道投標結果的文件的複印件(3人以上※14)
  • 耐震改修促進法實施規則第5條第1項規定的耐震診斷資格者(3人以上※14)
  • 能夠確認抗震診斷結果的文件的複印件(如果是有抗震診斷義務的建築物就不需要)
  • 根據建築師法第23條第1項的規定的建築師事務所登記通知書的複印件(3人以上※14)
  • 市內經營者的本市有資格者名單、法人編號印刷文件或公司登記簿的複印件(3人以上※14)
  • 其他市長認為必要的圖書
  • 可以本人確認的文件的複印件(駕照、保險證等)(MyNumber卡除外)※15

 (※14)該專案的費用預計在100萬日圓以上時
 (※15)在窗口提交時只能出示


 補助金交付決定後的注意事項等

抗震改修

  • 輔助申請書一套
  • 現狀建築物的外觀照片(幾張左右)
  • 示意圖、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結構圖等
  • 證明建築物所有權的書面材料(申請3個月內發行的)
  • 證明除申請者以外擁有該建築物所有權的所有人都同意向該專案申請的書面或區分所有者的決議書
  • 耐震改修工程的估價單或者能知道投標結果的文件的複印件(3人以上※14)
  • 能了解工程監理的報價單或投標結果的文件的複印件(3人以上※14)
  • 耐震改修促進法實施規則第5條第1項規定的耐震診斷資格者(工程監理:3人以上※14、作為耐震改修基礎的耐震改修設計:1人)
  • 能夠確認抗震診斷結果的文件的複印件(如果是有抗震診斷義務的建築物就不需要)
  • 根據建築師法第23條第1項的規定的建築師事務所登記通知書的複印件(3人以上※14)
  • 建設業法第3條第1項規定的建設業許可證的複印件(3人以上※14)
  • 市內經營者的本市有資格者名單、法人編號印刷文件或公司登記簿的複印件(3人以上※14)
  • 該耐震改修相關的耐震改修設計的耐震判定委員會等的評價書、該耐震改修相關的認定通知書、整體計畫的認定書或者建築確認完畢書的複印件
  • 能夠確認該抗震改修內容的文件
  • 知道借貸契約書的複印件及租賃部分(僅限B沿路義務)且擁有租戶等的建築物。)
  • 其他市長認為必要的圖書
  • 可以本人確認的文件的複印件(駕照、保險證等)(MyNumber卡除外)※15

 (※14)該專案的費用預計在100萬日圓以上時
 (※15)在窗口提交時只能出示


 補助金交付決定後的注意事項等

除卻

  • 輔助申請書一套
  • 現狀建築物的外觀照片(幾張左右)
  • 示意圖、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結構圖等
  • 證明建築物所有權的書面材料(申請3個月內發行的)
  • 證明除申請者以外擁有該建築物所有權的所有人都同意向該專案申請的書面或區分所有者的決議書
  • 除卻工程的估價單或能知道投標結果的文件的複印件(3人以上※14)
  • 能夠確認抗震診斷結果的文件的複印件(如果是有抗震診斷義務的建築物就不需要)
  • 建設業法第3條第1項規定的建設業許可證的複印件(3人以上※14)
  • 市內經營者的本市有資格者名單、法人編號印刷文件或公司登記簿的複印件等(3人以上※14)
  • 知道借貸契約書的複印件及租賃部分的東西(僅限有租戶等的建築物。)
  • 其他市長認為必要的圖書
  • 可以本人確認的文件的複印件(駕照、保險證等)(MyNumber卡除外)※15

 (※14)該專案的費用預計在100萬日圓以上時
 (※15)在窗口提交時只能出示


 補助金交付決定後的注意事項等

溫馨小語提示

  • 將申請手續等委託給代理人時,需要提交委託書。
    另外,不是行政書士或行政書士法人的人,作為一項工作,接受他人的委託獲得報酬,製作向政府機關提交的文件,除了法律另有規定的情況外,違反行政書士法,請注意。
  • 如果該專案相關費用預計在100萬日圓以上,請由3人以上的經營者進行招標或報價單的徵收。
  • 該專案相關費用預計在100萬日圓以上時,投標或報價單的徵收必須由市內經營者進行。但是,在2026年3月31日之前獲得補助金交付決定或整體設計批准的情況下,一部分經營者的條件將得到緩和。詳情請確認以下頁面。
  • 原則上,消費稅不屬於補助對象。但是,關於該專案所涉及的消費稅額,在確定申告時不加在根據消費稅法規定的進項稅額扣除額上的情況下,可以包含在補助對象事業費中。以消費稅為補助對象的情況下,需要在申請補助金及確定申告後提交確認書、報告書等。詳情請諮詢。

關於接受補助金進行抗震改修的建築物的處理

 在規定的耐用年數(本專案為10年)期間,對接受補助金進行抗震改修後的建築物進行拆毀、轉讓(包括有償)、交換、貸款等處分時,需要市政府和國家等的批准。請注意,批准時可能需要返還補助金額。
 另外,未經批准就處理了財產的情況下,判斷為違反了本專案的規定,取消補助金的交付,有可能全額返還,請注意。

關於抗震改修後的建築物減額制度

 以實施抗震改修的“有抗震診斷義務的建築物”或“住宅”為對象,有固定資產稅、城市計畫稅的減稅、所得稅、法人稅的特別扣除制度。

制度綱要等

特定建築物耐震改修等輔助事業・諮詢處

 橫濱市建築局企劃部建築防災課(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點45分到12點,下午1點到5點15分)
 電話:045-671-2928、 FAX:045-663-3255、 E-MAIL: kc-taishin@city.yokohama.lg.jp
 〒231-0005橫濱市中區本町6-50-10市政廳25樓(示意圖)

要打開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閱讀器。
沒有的人可以從Adobe公司免費下載。
Get Adobe Acrobat Reader DC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載

關於本頁的諮詢

建築局企劃部建築防災課

電話:045-671-2928

電話:045-671-2928

傳真:045-663-3255

電子郵件地址kc-taishin@city.yokohama.lg.jp

回到上一頁

頁面ID:638-0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