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1關於建築物的維持管理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日

關於建築物維護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來,因建築物維護管理不足等原因相繼發生事故。建築物的劣化和無申請擴建等,也有可能成為火災時導致大事故的一個原因。此外,建築基準法第8條規定:“建築物的所有者、管理者或占有者必須努力使該建築物的地基、構造及建築設備始終保持合法狀態。”。

在本市,為了傳達建築物的維持管理的重要性,製作了宣傳冊。請一定要讀一下,好好利用。

致建築物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各位
請一定要讀一下上面的宣傳冊,作為日常建築物的維護管理的參考。
另外,建築物成為定期報告對象建築物時,請參照報告的流程,向市政府報告。

致各位調查員
請務必在向建築物所有者和管理者說明建築物維護管理的重要性時使用上述宣傳冊。

 

要打開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閱讀器。
沒有的人可以從Adobe公司免費下載。
Get Adobe Acrobat Reader DC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載

關於本頁的諮詢

建築局建築指導課建築安全擔當

電話:045-671-4539

電話:045-671-4539

傳真:045-681-2434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頁

頁面ID:792-96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