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14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港口設施使用費等的獎勵
1促進向橫濱港的集裝箱船等停靠
減免的事由 | 減免額 | |||
---|---|---|---|---|
入港費 | 岸壁使用費 | |||
(1) 開設新定期航線的集裝箱船首次入港時 | 全額 | 無 | ||
(2) 超過50,000噸的集裝箱船入港時 | 相當於50,000噸的金額 | 無 | ||
(3) 1次進港辦理1000個以上的集裝箱貨物時 | (ア) 1,000個以上不到1,500個 | 相當於30%的金額 | 無 | |
(イ) 超過1500個 | 相當於50%的金額 | 無 | ||
(4) 內航集裝箱船入港時。 | 全額 | 無 | ||
(5) 開始裝卸的前一天,船舶靠岸的時候。 | 無 | 從靠岸開始裝卸日的上午8點30分之前的全額 |
※符合上述表中(2)及(3)所示的多個減免事由時,適用申請者在申請時選擇的一個事由。
2促進客船停泊到橫濱港的
(1) 促進客船停靠以及提高橫濱港作為郵輪港口的國際地位的東西
減免的事由 | 減免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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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港費 | 岸壁使用費 | 自走式渡船橋使用費 | |||
以橫濱港為船籍港的客船進港時。 | 全額 | 全額 | 全額 |
(2) 謀求通過客船振興郵輪的東西
減免的事由 | 減免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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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港費 | 岸壁使用費 | 自走式渡船橋使用費 | |||
實施市民巡航時 | (ア) 出發時 | 全額 | 到24小時為止全額 | 到24小時為止全額 | |
(イ) 歸港時 | 全額 | 到12小時為止全額 | 到12小時為止全額 | ||
在靠岸期間舉行市長認可的船內參觀會的時候。 | 全額 | 到24小時為止全額 | 到24小時為止全額 |
※1符合上述(1)及(2)表中所示的多個減免事由時,入港費、岸壁使用費及自走式渡船橋使用費欄分別適用申請者申請時選擇的一個事由。
※2無法確認本市要求的感染症對策等的實施時,不適用上述(1)及(2)表中所示的減免。
3促進綠色物流的東西
減免的事由 | 減免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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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港費 | 岸壁使用費 | |
(1) 用於運送集裝箱貨物的船艇等進入橫濱港時 | 全額 | 無 |
(2) 用於運送以橫濱港為定系地的集裝箱貨物的筷子以及推進該港口的船舶(港灣設施條例實施規則另表第2第1號ア(ア)表中規定的彈簧管除外)作為停留地使用岸壁時 | 無 | 相當於75%的金額 |
4加強京浜三港的合作
減免的事由 | 減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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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港費 | |
(1) 集裝箱船連續入港東京港或川崎港的任意一個港口及橫濱港時 | 相當於1/2的金額 |
(2) 集裝箱船連續入港東京港、川崎港及橫濱港時 | 相當於2/3的金額 |
※符合第1項及第4項表中所示的多個減免事由的情況下,關於入港費的減免,適用申請者在申請時選擇的任一項的事由。
5促進環保船舶停靠港
減免的事由 | 減免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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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港費 | 岸壁 | ||
(1) 由WPSP(World Ports可持續發展計畫)認證的船舶ESI(Environment Ship Index)值超過30個的外航船或綠色沃德基金會(Green Award Foundation)認證的外航船入港時 | 相當於15%的金額 | 無 | |
(2) 以液化天然氣為燃料的船舶入港時(相當於LNG燃料船) | 全額 | 無 | |
(3) 在以液化天然氣為燃料的船舶上,有作為燃料在海上供給液化天然氣的設備的船舶入港時以及作為停留地使用岸壁時(相當於LNG班卡環船) | 全額 | 全額 | |
在擁有向以液化天然氣為燃料的船舶提供液化天然氣作為燃料的設備的船舶中,同時在海上供給液化天然氣以外燃料的設備的船舶入港時以及作為停留地使用岸壁時(LNG及重油孟加拉林船相應) | 全額 | 相當於75%的金額 |
【補充】
1)上述表中(1)所示的減免事由可以與第1項、第2項以及第4項所示的減免事由重複適用。重複適用時,將根據適用的減免事由計算出的入港費減免額合計。但是,合計的入港費減免額不超過應繳納的入港費的範圍。
2)上述表中(2)所示的“以液化天然氣為燃料的船舶”包括以液化天然氣和低硫燃料油為燃料的雙冷媒發動機可航行的船舶。
3)除運送液化天然氣的船舶外。
4)在符合上述表中(2)及(3)所示的減免事由的情況下,符合第1項至第4項所示的多個減免事由的情況下,關於入港費的減免,適用申請者在申請時選擇的任一項的事由。
相關鏈接對環保船舶的獎勵制度
6促進完成汽車貨物等的處理
減免的事由 | 減免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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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壁使用費 | 裝卸地使用費 | |
(1) 完成汽車貨物中,將轉運貨物暫時存放在大黑河豚H號或西綠地內的D號貨物處理地時。 | 無 | 相當於50%(以連續15天為上限。) |
(2) 大黑船頭P-3號、T-3號到T-8號碼頭靠岸的汽車專用船或低船,從月的第一個星期二到週五開始裝卸時。 | 相當於25%的金額 | 無 |
(3) 前一天(但是前一天是橫濱市規定休息日的條例第1條第1項規定的日子時,前一天以後)開始臨時儲藏貨物,在汽車專用船、低船或一般貨船上裝船時。 | 無 | 除裝船完成之日以外的全部 |
※1上述表中(1)所示的H號裝卸地是指A06~A13、A20~A22區劃。
※2上述表中(2)所示的減免事由可以與第1項(5)所示的減免事由重複適用。重複適用時,適用第1項(5)所示的減免事由計算出的岸壁使用費適用上述(2)表中所示的減免事由。
※3上述表中(3)所示的裝卸地是指大黑碼頭P-3號岸壁貨物處理地(A01~A06區劃、B01~B06區劃)、同T-1號岸壁貨物處理地(A01~A05區劃)、同T-2號岸壁貨物處理地(M01~M50區劃)的岸壁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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