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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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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轉帳(自動支付)的介紹

港灣局在《繳納通知書》中繳納的使用費等中,可以通過帳戶轉帳繳納的金額如下所示。

對象的使用費

  • 港口設施使用費(岸壁、碼頭用地等)
  • 港口設施收入(電氣、自來水)
  • 國有地轉租費
  • 水域占用費
  • 市有普財(土地、建築物)
  • 上屋使用費

辦理金融機關

  • 瑞穗銀行
  • 三菱UFJ銀行
  • 三井住友銀行
  • 橫濱銀行

轉帳日

每月25日(休息時為第二天營業日)
※請求月上旬,郵寄“帳戶轉帳(自動支付)通知書”和“明細表”。

申請表的發放場所

港灣局會計課
※請事先問好。

手續方法

請在申請表“橫濱市港灣設施使用費等帳戶轉帳委託書·自動支付利用申請書”上填寫必要事項,然後直接向持有帳戶的上述金融機關各分店申請。
另外,那個時候需要進行轉帳的存折和申報印章。

轉帳開始日

從申請開始,大概1~2個月是開始的目標。

關於本頁的諮詢

港灣局總務部會計課

電話:045-671-7156

電話:045-671-7156

傳真:045-550-4144

電子郵件地址kw-sainyu@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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