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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沒有收入的人也要交國民健康保險費嗎?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4日

國民健康保險
A

國民健康保險是為了生病、受傷等緊急情況,加入者們一起繳納保險費互相幫助的制度,如果不屬於生活保護的話,作為國民健康保險的加入者,沒有收入的人也要負擔保險費。

這個保險費是根據每個被保險人計算醫療分、支援分、看護分的各類別的保險費,合計的是家庭的保險費。醫療分、支援分、看護分分別根據“所得折扣額”和“被保險者均等折扣額”來計算。作為所得折扣額計算基礎的基準總所得金額是以前一年的收入為基礎的,所以如果前一年沒有收入的話,只繳納均等折扣額。

另外,低於政令規定的所得基準的家庭,可以在均等折扣額上享受法定基準的減額。保險費的減額是根據屬於該家庭的所有加入者的收入狀況來判斷的。由於未申報者等收入狀況不明,收到“市民稅、縣民稅申報書”或“國民健康保險的收入申請書”時,請向各自記載的諮詢處稅務課或保險養老金課提交。

另外,因災害、失業及其他原因難以支付保險費時,請諮詢您所在地區的區政府保險養老金課。有可能會被減免保險費。

咨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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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健康福利局保險養老金課

電話:045-671-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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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6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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