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Q

想要國民健康保險的限額適用認定證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1月15日

國民健康保險
A

隨著醫療機構等的線上資格確認系統的導入,本人同意後,可以確認限額適用分類,所以不需要出示限額適用認定證(居民稅非課稅家庭的“限額適用·標準負擔額減少認定證”)。

如果使用Myna保險證的話,就不用事先辦理,可以免除超過高額療養費制度限度額的支付。因為不需要事先申請限額適用認定證,所以請務必使用Myna保險證。

※紙的限額適用認定證等也可以和以前一樣使用。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需要申請限額適用認定證。
・未導入線上資格確認系統的醫療機構等的情況
・申請日之前12個月住院天數超過90天的居民稅非課稅家庭,再享受飲食療養費減免的情況
 

希望交付紙的限額適用認定證等的情況
請向居住區的區政府保險養老金課申請。

相關網站

關於本頁的諮詢

健康福利局保險養老金課(不能回答個別的商談。請聯繫上述“諮詢處”。)

電話:045-671-2422

電話:045-671-2422

傳真:045-664-0403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頁

頁面ID:525-67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