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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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方法
選舉原則上在選舉日期(投票日)在投票所投票。這叫做投票當日投票所投票主義。
在這裡,介紹投票日當天在投票所的投票方法。
投票時間是上午7點到晚上8點。
投票流程
投票流程(從總務省主頁)
1. 去指定的投票站。
臨近選舉的話,會給有投票的人的家庭郵寄“投票指南”。
“投票指南”上記載了投票日、可以投票的時間、指定的投票所,請仔細確認後,帶著自己的份去投票所。
2. 在名單上確認。
向前台提交“投票指南”,確認是否刊登在選舉人名冊上。
即使“投票指南”收不到或丟失了,只要詢問你的地址、姓名、出生年月日,確認本人就可以投票。不需要身分證等。
3. 領取投票紙。
以收到確認的“投票指南”為交換,領取投票用紙。這個時候說明一下投票的方法。
4. 在投票記錄台上填寫投票用紙
投票記載台上放著鉛筆,正面貼著候選人的姓名等一覽表。
仔細確認後,將想從一覽表中投票的1名候選人記載在投票紙上。
(注意)根據選舉的不同,也有不是個人名,而是記載政黨名的。
5. 將投票紙投進投票箱
在投票箱裡放入投票紙。投票到此結束。
(注意)有時也會有一些選舉一起進行。這種情況下,每次選舉都會拿到投票用紙反覆投票。
關於投票所
根據住的地址,指定了投票所。想知道自己的投票所的人,請從這邊的頁面確認。
關於對身體不方便的人的支援
投票日不能去投票的情況
為了因情況而不能去投票所的人,有提前日期投票、不在者投票的制度。
常見問題(FAQ)
下面為大家介紹關於投票的問題及其回答。
關於本頁的諮詢
港北區選舉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總務課統計選舉股)
電話:045-54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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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54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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