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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民健康保險費的返還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3月13日

國民健康保險費的返還

 由於加入社會保險、市外轉出、死亡等原因,重新計算國民健康保險費的結果是,在保險費下降或重複繳納同一交貨期的保險費的情況下,可能會產生繳納過多的金額(過失繳納金)。發生過誤繳納金的情況下,作為返還金返還給戶主或繼承人等。
 對象者將通過《國民健康保險費等退還通知書》通知。請在必要事項的國民健康保險費和返還手續中填寫。(已經辦理了國民健康保險費的支付,已經登記了帳戶轉帳的人不需要辦理手續。但是,在郵政銀行帳戶轉帳的人,為了填寫匯款用的帳戶資訊,需要提交本匯款委託書。)
關於返還金帳戶匯款委託書的填寫,請參考本匯款委託書的左側和背面的說明以及以下的填寫示例填寫。

※請注意偽裝成橫濱市職員的欺詐電話。為了返還金,不需要ATM機的操作。

退還金帳戶匯款委託書填寫示例

關於本頁的諮詢

健康福利局生活福利部保險養老金課

電話:045-671-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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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6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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