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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催促信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2日

過了規定的繳納期限還沒有繳納市稅的情況下,會發送“催促信”。
收到催促信後請儘快繳稅。

在發送催促信後仍持續未繳納的情況下,將執行“滯納處分”。

【請注意】

從在金融機關和便利店等繳納市稅到橫濱市繳納繳納數據最長需要2周左右。
過了繳納期限後繳納的情況下,催促信的發送日可能沒有收到繳納數據。
因此,即使已經繳納了,也會因為錯誤而發送催促信,請諒解。

關於催促信的記載事項

催促信有封信發送的和用明信片發送的,但是記載的內容沒有變化。
封信中發送的除了以下例子以外還有幾種形式,也有沒有繳納書的。
主要記載事項如下:(對應樣本圖像中的數字。)

  1. 記載了納稅人的地址、姓名。共有的固定資產稅的情況下,原則上會發送給代表人(納稅通知書的發送地址)。
  2. 是經過繳納期限後未繳納的稅目、期月、繳納期限、稅額。
  3. 這是在市稅數據庫上確定對象稅目的編號。請通過電話等諮詢時告知。
  4. 在各個記載的日子裡製作催促信。即使已經繳納了,如果在這天之前沒有將繳納數據送到橫濱市的話,也有可能會因錯誤而發送催促信。

用封條發送的催促信的樣品
■封條類型(附繳納書)

用明信片發送的催促信的樣品
■明信片類型(打開壓著的狀態)

咨詢處

請聯繫催促信上記載的諮詢處。

關於個人的市民稅特別徵收部分,請諮詢財政局納稅管理課。
財政局納稅管理課特別徵收擔當

電話:045-671-309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市民稅縣民稅森林環境稅(特別徵收)的繳納書的再發行,請確認橫濱市電子申請·申報系統(外部網站)

※每年7月到8月,隨著催促信的發送,電話非常擁擠,變得難以聯繫。
登載了“關於個人居民稅特別徵收的常見問題”和“特別徵收的書籤”,請確認並諮詢,請協助我們。

各區役所稅務課一覽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請向各區政府諮詢。

                                                                                                                                                                                                                                                    
各區役所稅務課收納負責部門
區役所窗口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青葉區青葉區政府3樓59號045-978-2275[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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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區泉區政府3樓301號045-800-2375[email protected]
磯子區磯子區政府3樓33號045-750-2372[email protected]
神奈川區神奈川區役所本館3樓321號045-411-7062[email protected]
金澤區金澤區政府3樓305號045-788-7764[email protected]
港南區港南區政府3樓30號045-847-8371[email protected]
港北區港北區政府3樓33號045-540-2291[email protected]
榮區榮區役所本館3樓34號045-894-8375[email protected]
瀨谷區瀨谷區政府3樓30號045-367-5675[email protected]
都築區都築區政府3樓35號045-948-2285[email protected]
鶴見區鶴見區政府4樓8號045-510-1743[email protected]
戶塚區戶塚區政府7樓74號045-866-8381[email protected]
中區中區役所本館4樓42號045-224-8229[email protected]
西區西區役所4樓46號045-320-8361[email protected]
保土谷區保土谷區役所本館2樓25號045-334-6270[email protected]
綠區綠區政府3樓31號045-930-2283[email protected]
南區南區政府3樓34號045-341-1169[email protected]

關於本頁的諮詢

財政局主稅部徵收對策課

電話:045-671-2255

電話:045-671-2255

傳真:045-641-277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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