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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經費(工資所得扣除、公共養老金等扣除)(2020年度徵稅)

(注)本頁記載了2020年度的課稅內容。關於2021年度的課稅內容,這裡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2月19日

例如,在商店經營的事業所得中,商品的採購貨款、事業用資產的折舊費以及員工的工資等是獲得收入的經費,這樣的經費被稱為必要經費。

另外,事業經營由家族企業經營的情況下,將對在那裡專門從事的家庭等支付的相當工資作為必要經費,對於用所得稅進行藍色申報的人支付的金額(藍色事業專職人員工資額),藍色申報以外的人支付50萬日圓(事業專職人員扣除額:配偶為86萬日圓)分別作為必要經費從收入金額中扣除。

對於工薪階層等工資所得者,作為必要經費的替代品,按照收入金額計算扣除額。

工資等的收入金額和扣除額
工資等的收入金額 工資所得扣除額()
162萬5千日圓以下 65萬日圓
超過162萬5千日圓180萬日圓以下 工資等收入金額×40%
超過180萬日圓360萬日圓以下 工資等收入金額×30%+18萬日圓
超過360萬日圓660萬日圓以下 工資等收入金額×20%+54萬日圓
超過660萬日圓1000萬日圓以下 工資等收入金額×10%+120萬日圓
超過1000萬日圓 220萬日圓(上限)

(注)工資等收入金額不滿660萬日圓時的實際工資所得扣除額是根據所得稅法另表5的表(法令數據提供系統)(外部網站)計算的金額。
另外,從2018年度的市民稅、縣民稅,工資所得扣除額的上限變更為220萬日圓。

特定支出扣除

工資所得者進行了以下(1)至(6)的特定支出時,當年特定支出的合計額根據下表的分類分別超過“特定支出扣除額適用判定基準的金額”時,通過申報超過的金額,關於工資所得扣除後的工資所得金額可以從金額中扣除。
另外,特定支出只限於工資支付者證明的,需要與工資支付者的證明書一起,證明乘坐、乘車、乘船相關的證明書和支出金額的文件。
另外,有由工資支付者補貼的部分,且該補貼部分未徵稅時,補貼部分將從特定支出中除去。

特定支出扣除
工資等的收入金額 作為特定支出扣除額適用判定基準的金額
一律 工資所得扣除額的二分之一

(1) 作為一般通勤者通常被認為是必要的上下班支出(上下班費)
(2) 因轉職而搬家通常被認為是必要的支出(搬家費)
(3) 以獲得工作直接必要的技術和知識為目的接受研修的支出(研修費)
(4) 直接取得職務所需資格的支出(資格取得費)
(5) 單身赴任等情況下,為了該人的工作地或居所和自己家之間的旅行通常需要的支出(回家旅費)
(6) 下列支出(其支出金額合計金額超過65萬日圓時,僅限於65萬日圓以內的支出。)中,作為執行該人職務所直接需要的東西,由工資等支付者證明的(工作必要經費)
在書籍、定期刊物及其他圖書中購買與職務相關的物品所需的費用(圖書費)
購買在制服、辦公服、工作服及其他工作場所需要穿的衣服所需的費用(服裝費)
u交際費、接待費及其他費用,對工資等支付者的客戶、供應商及其他職務上相關人員的接待、接待、饋贈及其他類似行為的支出(交際費等)

關於厚生年金和公務員共濟年金等公共養老金,作為必要經費的替代品,按以下年齡和收入金額計算扣除額。

公共養老金等的收入額和扣除額
年齡 公共養老金等的收入金額 公共養老金等扣除額
未滿65歲 不到130萬日圓 70萬日圓
130萬日圓以上不到410萬日圓 收入金額×25%+37.5萬日圓
410萬日圓以上不到770萬日圓 收入金額×15%+78.5萬日圓
770萬日圓以上 收入金額×5%+155.5萬日圓
65歲以上 不到330萬日圓 120萬日圓
330萬日圓以上不到410萬日圓 收入金額×25%+37.5萬日圓
410萬日圓以上不到770萬日圓 收入金額×15%+78.5萬日圓
770萬日圓以上 收入金額×5%+155.5萬日圓

※65歲以上是指在2020年課稅時,195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人。

諮詢處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請向各區政府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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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築區都築區政府3樓34號045-948-2261[email protected]
鶴見區鶴見區政府4樓2號045-510-1711[email protected]
戶塚區戶塚區政府7樓72號045-866-8351[email protected]
中區中區役所本館4樓43號045-224-8191[email protected]
西區西區役所4樓44號045-320-8341[email protected]
保土谷區保土谷區役所本館2樓26號045-334-6241[email protected]
綠區綠區政府3樓35號045-930-2261[email protected]
南區南區政府3樓33號045-341-1157[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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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主稅部稅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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