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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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96:港北大曾根南台地區
城市規劃決定:2013年9月13日
計畫圖(地區劃分)
名稱 | 港北大曾根南台地區規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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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港北區大曾根台地內 | |
面積 | 約2.1ha | |
地區計畫的目標 | 本地區位於東急東橫線大倉山站的北面,是以昭和30年代住宅用地開發的戶建住宅為中心的低層住宅地,至今為止保持著良好的居住環境。 另外,在橫濱市都市計畫的基本計畫·港北區計畫中,規定了“對於既成的住宅地,要抑制現在的居住環境惡化,引導到良好的環境”的目標。 本地區計畫的目標是維持和保全在這個低層住宅區維持的良好居住環境。 | |
區域的整備、開發及保全方針 | 土地利用的方針 | 謀求以戶建住宅為中心的低層住宅等的布局。 |
建築物等的整備方針 | 為了維持以低層住宅為主體的良好居住環境,規定建築物的用途限制、建築物的地基面積的最低限度、牆面位置的限制、建築物高度的最高限度以及建築物等形態設計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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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整備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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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築 物 等 二 關 す る 事 項 |
地區劃分 | 名稱 | A地區 | B地區 |
面積 | 約1.4ha | 約0.7ha | ||
建築物用途的限制 | 下列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不得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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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 125㎡ | |||
但是,符合以下條件的土地,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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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面位置的限制 | 建築物的外壁或從代替其的柱子面到前面道路的邊界線的距離為1m以上,鄰地邊界線(不包括與鐵路鋪設接觸的鄰地邊界線。)的距離為0.6m以上。 但是,在不到該距離限度的距離內的建築物或建築物的部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種情況下,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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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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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等的形態或外觀設計的限制 | 建築物等的屋頂及外牆的色彩以及室外廣告物的色彩、大小及形狀,考慮到景觀,不使用刺激性的色彩等,與周邊的街道相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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