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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內容-6計畫建設用地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月31日

協議內容-6計畫建設用地

※ 計畫建設用地分為集體住宅用地、核設施用地和低層住宅用地,請參照各自的方針。

規劃建設用地劃分圖縮略圖
■ 計畫建設用地的區分圖約550KB


1集體住宅用地

建築物的用途請作為共同住宅、長屋等

(1)用地的綠地率原則上在30%以上,用地的25%以上請用樹木進行綠化。

(2)在用地周圍,原則上請設置寬度在5米以上的綠地。
但是,與公園、綠路相接觸的部分請在10米以上。

(3)地基內的保存綠地,除了輕微的東西以外請不要改變現狀。
另外,保存綠地的面積可以算進綠地率裡。

(4)在公園、綠道內的池塘、廣場等面向用地,構成園地景觀的外緣部的情況下,原則上請計畫從園地內看不到建築物、工作物。

(5)如果在用地內計畫了行人專用道路的動線,請確保這個。

(6)作為鶴見川綜合治水對策的一環需要時,請設置雨水儲存設施。

(7)在地基周圍設置擁壁時,為了與綠地、行人專用道路等相協調,請儘量降低,同時形態和材質也適應周邊環境。

(8)根據市區環境設計制度的緩和,請只以解除高度限制為對象。

(9)原則上,請接受綜合設計的一個團地認定。

(10)原則上占地面積在3000 m2以上。

(11)請在地基內進行無電線桿化。

(12)用地與步行者專用道路相接觸時,人的主出入口請設置在與之連結的部分。另外,請在這個主出入口附近設置集會所、阿爾科布。

(13)停車場及自行車停放處請確保計畫戶數的100%以上。

(14)停車場、自行車停放處、垃圾收集場請注意不要在周圍直接看到覆蓋綠色等。

(15)在與“第一種及第二種低層居住專用地區”相鄰的部分,請將住樓低層化等與周邊環境相適應。

(16)住樓原則上要掛上坡度屋頂。

(17)請儘量避免由於北側斜線、道路斜線等斜線限制而使住棟斜切割的住棟計畫。

(18)不得已計畫高層板狀住棟的時候,請避免壓迫感,為了適應周邊環境,在形態上,考慮景觀上。

(19)外牆的色彩,作為內陸風土的演出之一,請以“地球色”(茶系)為基調。另外,請不要讓住樓外部(特別是陽臺扶手、窗框窗框等)露出鋁等金屬的肌膚。

(20)關於以老年人住宅等特定層為對象的集體住宅等,為了將來保證其內容,請在居住者等和事業主體之間簽訂管理協定等。

2核設施用地

建築物的用途請作為大學、進修所、研究所等。

(1)用地的綠地率原則上在30%以上,用地的25%以上請用樹木進行綠化。

(2)在用地周圍,原則上請設置寬度在5米以上的綠地。
但是,與公園、綠路相接觸的部分請在10米以上。

(3)地基內的保存綠地,除了輕微的東西以外請不要改變現狀。另外,保存綠地的面積可以算進綠地率裡。

(4)在公園、綠道內的池塘、廣場等面向用地,構成園地景觀的外緣部的情況下,原則上請計畫從園地內看不到建築物、工作物。

(5)如果在用地內計畫了行人專用道路的動線,請確保這個。

(6)作為鶴見川綜合治水對策的一環需要時,請設置雨水儲存設施。

(7)在地基周圍設置擁壁時,為了與綠地、行人專用道路等相協調,請儘量降低,同時形態和材質也適應周邊環境。

(8)根據市區環境設計制度的緩和,請只以解除高度限制為對象。

(9)關於研究所等設施的公害防止,請以“神奈川縣公害防止條例”為首,遵守相關法令。

(10)請在地基內使用無電線桿化。

(11)停車場、自行車停放處、垃圾收集場請注意不要在周圍直接看到覆蓋綠色等。

(12)在與“第一種及第二種低層居住專用地區”相鄰的部分,請將建築物低層化等與周邊環境相適應。

(13)外牆的色彩,作為內陸風土的演出之一,請以“地球色”為基調。另外,請不要讓建築物外部(特別是陽臺扶手、窗框窗框等)露出鋁等金屬的肌膚。

3低層住宅用地

(1)計畫10個區域以上的用地或在開發區域內確保開放空間等時,為了保證環境,請導入建築協定、地區計畫等。

(2)請綠化20%以上的開發區。

(3)在面向步行者專用道路、綠道及公園的部分設置擁壁時,請儘量降低,同時形態及材質也應適應周邊環境。

(4)面向步行者專用道路、綠路及公園的部分,請儘量後退建築物的外牆,進行綠籬等的綠化。

(5)作為鶴見川綜合治水對策的一環需要時,請設置雨水儲存設施。

(6)關於“第1種及第2種低層居住專用地區”內的部分,請遵守協議內容-1。
關於“第1種及第2種中高層居住專用地區、第1種及第2種居住地區、準居住地區”內的部分,請遵守協議內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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