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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濱港南台建築協議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協商要求地區的圖片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包括建築協議區域)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從事前協商要求地區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協商要求地區內的地基上有建築計畫的話,請事先聯繫運營委員會。
  • 運營委員會的聯繫方式請諮詢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課(045-671-2667)。
  • 關於鄰接地,今後有可能加入建築協定,請注意。
  • 什麼是“事前協商要求地區”?
  • 被認可的建築協議區域圖(PDF:559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不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細圖
  • 建築協議書(PDF:712KB)
    ※關於協定的基準等的處理,請務必向各運營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議的摘錄)
    (建築物的限制)
    第6條前條規定的協定區域內的建築物的地基、用途,必須根據以下各號規定的基準。
    (1) 建築物的用途為獨門獨院,作為個人專用住宅或醫院併用住宅。
    (2) 建築用地為每戶15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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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部地域城市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電話:045-671-2667

傳真:045-663-8641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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