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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區域建設規則區域內進行建築行為等時的手續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6月19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在區域建設規則區域內進行建築行為等時的手續
在地區建設規則的區域內進行建築等時,請與地區建設組織協商
所謂地域城市建設規則,是以由地域居民組成的地域城市建設組織(本地組織)為中心,除了關於建築物的規定外,還規定了與城市的美觀和宜居性相關的規定,根據條例由市政府進行認定。
在規定了這個規則的區域內進行建築等的時候,需要和地域建設組織進行協商等手續。
※需要協商的行為因地區而異。
進行建築等行為時的手續流程
1.與地區建設組織(當地組織)的協商
如果進行每個地區城市建設規則需要規定的手續的行為,請與地區建設組織進行協商,並領取協議內容的文件。
協議書和必要材料等請向地區建設組織確認。
進行協商的行為種類
- 建築基準法(1950年法律第201號)第2條第13號規定的建築
- 都市計畫法(1968年法律第100號)第4條第12項規定的開發行為、住宅用地造成等限制法(1961年法律第191號)第2條第2號規定的住宅用地造成及其他土地的區劃形態的變更
- 工作物(建築基準法(1950年法律第201號)第2條第1號規定的建築物(以下稱為“建築物”。)除外。以下相同。)的建設及設置
- 建築物或工作物的外觀變更
- 土地或建築物用途的變更
- 栽種或砍伐木竹
- 室外物件的積積
- 室外廣告物法(1949年法律第189號)第2條第1項規定的室外廣告物的顯示以及張貼室外廣告物的物件的設置
區 | 地域建設規則 | 需要辦理手續的行為 | 區 | 地域建設規則 |
需要辦理手續的行為 |
---|---|---|---|---|---|
青葉 | 荏田北二丁目城市建設協議 | 1,2,3,4,5,6,7,8 | 港南 | 丸山台城市建設指南 | 1,2,3,4,5,6,8 |
旭 | 藤和新鮮城希望丘1街區城市建設指南 | 1,2,3,4,5 | 港北 | 大倉山埃爾姆街街道建設協議 | 1,2,3,4,5,8 |
泉 | 領家地區城市建設方針 | 1,2,3,4,5,6,7,8 | 榮 | 湘南桂台城市建設方針 | 1,2,3,4,5,7,8 |
磯子 | 瀧頭・磯子地區城市建設規則 | 1,2,3,5 | 都築 | 東山田準工業地區建設協議 | 1,5 |
濱市場地區城市建設規則 | 1,2,3,4,5,7,8 | 戶冢 | 明亮的街道社區戶冢規則 | 1,3,4,8 | |
郵件·do磯子城市建設規則 | 1,2,5 | 東海道戶冢宿城市建設規則 | 1,3,4 | ||
洋光台六丁目南地區規劃規則 | 1,2,3,4,5,7 | 中 | 馬車道城市建設協議 | 1,2,3,4,5,8 | |
神奈川 | 大口通地區城市建設協議 | 1,2,3,4,5 | 元町町建設協議 | 1,3,4,5,8 | |
六角橋商店街地區城市建設規則(全區域) | 1,5 | 元町街道建設協議 | 1,3,4,5,8 | ||
金澤 | 金澤產業住宅區土地使用協議 | 1,2,3,4,5 | 元町仲路地區街道建設協議 | 1,3,4,5,8 | |
幸浦MDC地區城市建設協議 | 1,2,3,4,5,6,7,8 |
2.向市裡進行了與地區協商的申報
請在申請建築確認、開發許可、認定之日或開始建築等工程之日的最早30天前,除了下述申報書之外,還附上表示與地區建設組織進行協商的文件、設計圖書等向橫濱市申報。
申報必要材料
- 建築等行為申報書(word:33KB)
- 表示與地區建設組織的協議的文件
- 位置圖
- 建築圖紙(記載能確認符合地區建設規則的事項)
- 其他市長認為必要的文件(沒有指定的情況下不需要。)
電子申請系統的程序
向市裡申報也可以通過電子申請系統進行。
請在建築等行為申報書上填寫必要事項後,上傳申報書、圖紙等必要材料(上述1~5)一套。
(自2023年6月起減少了填寫表格的專案。申報必要事項請填寫申報書格式後提交。)
地域建設規則區域內建築等行為申報形式(外部網站)
關於本頁的諮詢
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部地域城市建設課
電話:045-671-2696
電話:045-671-2696
傳真:045-663-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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