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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西土木事務所境界調查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2月26日
想確認與道路的邊界的話,可以根據下面的圖紙確認。
但是,沒有圖紙無法確認的情況下,需要重新確定邊界的邊界調查。
可以在各區的土木事務所的終端或道路台帳圖資訊(外部網站)上閱覽。
道水路邊界調查圖
可以在想確認的地方的區土木事務所閱覽。
關於電話諮詢,由於發生錯誤時的影響很大,所以不接受。請直接瀏覽。
關於邊界調查
邊界調查是指明確橫濱市管理的道路、河川、水路等與之接觸的土地之間的邊界。
擁有與道路和水路相連的土地的人需要邊界調查的時候,根據那個人的申請,相關土地所有者和橫濱市一邊會議一邊協商。
這個協議成立後就決定邊界,設置邊界標製作邊界調查圖。邊界調查圖可以用於土地的買賣、地積修正、分筆等。
(邊界調查中,有在邊界未確定時,相關土地所有者和市會在場確定邊界的“邊界明示”和邊界已經確定但不明確時,再次確認的“邊界復原”。在申請之前,請確認土木事務所的道路水路等境界調查圖、道路調查課的道路台帳等有無有關邊界的資料。)
1.邊界調查的申請
需要邊界調查時,請向市(土木事務所)提交以下文件。
道路邊界等邊界調查申請書(第1號樣式)
- 土地登記簿副本
關於申請地號,3個月內發行的
申請的時候,要確認申請者是現在的所有者。
- 公圖抄
在法務局3個月內拍攝的照片
- 嚮導圖
鄰接地所有者同意申報書(第2號樣式)
為了使在當地的邊界的立會協議順利進行,申請者在申請前向鄰接地的所有者(注1)說明邊界調查的目的,取得在場的同意。
(注1)所謂鄰接地的所有者,是指擁有與申請地的道路和水路相連的(對面的三家左右的)土地的人們。同意的人會在同意會議的申報書簽名,並得到蓋章。這是為了確認您能參加會議協議,不同意邊界。
2.諸調查
在接受了申請書的市政府,進行資料調查和實地調查。
3.立會通知
通知您在當地的會議時間、地點等。
會議時間在進行工作的基礎上,很難選擇需要在場的所有人都方便的日子,所以不得不由市政府決定,請協助。
向下箭頭
4.會議協議
在當地,就道路和水路的邊界進行協商。
協議成立後,在承諾書上簽名,並得到蓋章,由此決定邊界。協議不成立的時候,道路和水路的邊界是不能決定的。
邊界調查圖的製作等
一旦決定邊界,就設置市規定的邊界標,製作邊界調查圖。需要邊界調查圖的副本等的人請向各區的土木事務所申請。
關於本頁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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