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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土木事務所公園許可申請等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2月28日
在廟會上使用公園等,暫時獨占使用的情況下需要“行為許可申請”,請諮詢土木事務所管理股。
除此之外,特定的人如果設置法律規定的設施和物件的話,需要申請以下的許可。
在公園內進行廟會、活動、幼稚園、保育園的運動會、商業目的等攝影行為時,原則上需要進行行為許可申請。
許可時原則上會產生使用費。(愛護會等舉行的情況下,有可能免除使用費。)
根據活動的內容、誰申請的情況等,也有不能許可的情況。
在公園內由第三方設置城市公園法規定的公園設施(清掃用倉庫等)時,需要公園設置許可。
可以設置的種類、大小、設置者有規定,因為規定了許可基準,所以也有不能許可的情況。
在公園內設置公園設施以外的工作物等(電線桿和電線等)時,需要公園占用許可。
可以設置的種類受城市公園法的限制。
此外,許可時會產生使用費。(愛護會等舉行時,有可能免除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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