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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流程

最後更新日期2018年8月9日

會議流程

除了審議最初預算的第一次例會以外,通常的例會流程如下圖所示。

本會議
1作為開幕原則,需要半數以上的議員出席,根據議長的開幕宣告,市會的活動開始。
2個議案在開幕日提出議案把議案作為議題稱為上議程。
3議案說明提案者對提出議案的內容和提案理由進行說明。
4關於質疑議案,議員提出疑問(質疑),提案者回答(答辯)。
5為了詳細查委員會委託議案等,將交給相關的常任委員會等。
6一般提問議員就市政整體的政策等進行提問,市長等進行回答。

委員會
各常任委員會將對本會議所付的議案和申請等,從執行機關詳細說明,進行質疑等專業且詳細的審查,決定作為委員會應該贊成還是應該反對。

本會議
1委員會報告委員會結束後再次召開本會議,並報告各委員會的審查結果。
2關於討論議案等的贊成和反對的意見被敘述。
3決議討論結束後,在提出所有意見的地方,對議案請願等進行贊成還是反對的表決
4由於閉會議長的閉會宣告,市會的活動結束。

其他會議

市會除了本會議和各委員會以外,還有必要時召開的會議。其中之一就是全體協商會
全體協商會是為了討論市政上的重要問題而全體議員聚集在一起召開的會議。不進行議案等的審議審查,接受市長等執行機關的說明,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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