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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1月8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4.關於變更、受讓人決定等手續

關於計畫變更

溫馨小語提示

・關於長期使用結構等的變更,請向登記住宅性能評價機構確認手續後,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請向橫濱市諮詢。
・地名地號發生變更時,請附上能證明申請場所的文件“建築物的登記簿副本和公圖等”。
・如果之前申請了變更認定的話,請填寫最新的變更認定號碼和認定日。

關於輕微的變更

關於“長期使用結構等相關的輕微變更”,登記住宅性能評價機構對申請者發行輕微變更相應證明書。
之後,不需要去橫濱市辦手續。

※除了“長期使用結構等相關的輕微變更”以外,需要向橫濱市提交“輕微變更申請”。(例:維護保全計畫的變更等)

輕微的變更提交文件
名稱樣式

輕微的變更申請(不需要手續費)
(書面右上角“申報者(申請者)”和4.“認定計畫實施者(被認定者)”的地址、姓名的記載相同。)

綱要第6號樣式(外部網站)

※上述以外的建築等計畫的變更(需要技術審查的情況)或者從受讓人決定的預定時間超過6個月的情況下,成為“變更認定申請書”(計畫的變更法第8條關係)。

關於變更認定申請(計畫變更法第8條關係)

變更認定申請提交文件
 
名稱樣式

變更認定申請書(計畫變更法第8條關係)
・變更後的“確認書”或“住宅性能評價書”
・向登記住宅性能評價機關提交(記載了變更的概要)變更申請書的副本
・可以知道變更部分的圖紙(有審查機關印章)
手續費(PDF:221KB)
(例:登記住宅性能評價機構的長期使用結構等的確認書或收到住宅性能評價書的戶建4000日圓)

規則第3號樣式(外部網站)

※受讓人決定的預定時間的變更等,只變更時期的情況下手續費是300日圓。(從2017年4月開始)

關於受讓人的決定

  • 根據法第五條第三項的認定申請的分售住宅,在住宅的受讓人決定時需要“變更認定申請書”(受讓人的決定法第9條關係)。

※合同時間從受讓人決定的預定時間起超過6個月的情況下,上述“變更認定申請書”(計畫的變更法第8條關係)也需要一併提交。(手續費300日圓)

提交文件
名稱樣式

變更認定申請書(受讓人的決定法第9條關係)
・買賣合同的複印件
委任狀
・手續費2100日圓

規則第5號樣式(外部網站)

・關於蓋章
不需要申請書的蓋章了。
委託書的蓋章不要求。(請判斷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是否需要蓋章。)

關於本頁的諮詢

建築局建築指導部建築企劃課建築環境擔當
所在地 橫濱市中區本町6丁目50番地10 25樓北側

電話號碼: 045-671-4526 (08:45~12:00、13:00~17:15)
※我們將經常詢問的內容總結成了Q&A,請充分利用。

電子郵件地址 kc-chouki@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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