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橫濱市首頁
- 橫濱市Q&A常見問題集
- 從所管區局尋找
- 資源循環局
- 業務課
- 電腦的回收方法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Q
電腦的回收方法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6月29日
A
家庭不需要的電腦(主機、顯示器),根據《資源有效利用促進法》,各廠家正在回收、再利用。請直接向廠家諮詢。
對於自制電腦和從日本撤退的海外製造商的電腦,一般社團法人電腦3R推進協會(電話號碼03-5282-7685)正在進行回收。
另外,印表機、掃描儀、鍵盤等周邊設備和文字處理機不屬於該對象,最長邊長50cm以上時請作為“大件垃圾”,不滿50cm時請作為“燃燒的垃圾”拿出來。
另外,進入投入口(30cm×15cm)、長度不滿30cm的電腦等用電、電池運行的產品,也可以放在市內設置的小型家電回收箱裡。
請在各區的區政府、收集事務所等設置的專用箱子裡取下電池後投入。
另外,關於事業所不需要使用的電腦等,請在以下相關QA中確認。
相關網站
相關Q&A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720-99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