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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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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拿出來的東西(玻璃、陶器等)的方法

垃圾・再利用
A

散亂的話會很危險,所以請用報紙或厚紙等包好,標明“玻璃”、“陶器”等物品名,每周兩次“不可燃垃圾”的收集日(和“燃燒的垃圾”一樣的收集日)拿出來。
 另外,最長邊長50cm以上的情況下,是“大件垃圾”。

從事業所出來的東西不能放在家庭垃圾的集成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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