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Q

從其他地區帶來了垃圾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0月20日

垃圾・再利用
A

關於各位市民利用哪個垃圾收集場所,根據地區的各位的意見決定了。
另外,在資源循環局,為了提高扔垃圾的禮儀,正在分發小冊子,設置記載了向垃圾收集場所扔垃圾的規則(“收集日以外或收集後不扔垃圾”等)的告示物,並通過收集車進行宣傳等。
如果您希望在垃圾收集場所設置宣傳冊或布告物,請諮詢您所在地區的資源循環局事務所。

相關網站

關於本頁的諮詢

資源循環局 業務課

電話:045-671-2551

電話:045-671-2551

傳真:045-662-122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頁

頁面ID:659-31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