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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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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家電在哪裡可以出什麼樣的產品呢?
市政府大樓及各區綜合廳舍、資源循環局收集事務所、焚燒工廠(保土谷工廠除外)、區民利用設施(一部分)、民間零售店(一部分)等設置了小型家電回收箱。
以進入回收箱的投入口(30cm×15cm)、長度不滿30cm、用電、電池工作的產品為對象。另外,燈泡及日光燈不在對象內。
另外,區民祭等一部分活動也在回收。
關於回收場所和活動資訊,請確認資源循環局的主頁等。
另外,雖然一部分是收費的,但是也提供了利用宅急送的電腦、小型家電回收系統、橫濱市內的家電量販店的店鋪回收等認定經營者的小型家電民間回收的資訊,詳情請通過以下相關網站確認。
家庭垃圾的回收(在集成場所的回收)中沒有作為“小型家電”進行收集。作為家庭垃圾拿出來的時候,請根據材料和大小分成“燃燒的垃圾”和“小金屬類”等。關於分類方法等,請通過以下相關網站進行確認。
另外,從事業所出來的東西不能放在家庭垃圾的集成場所。另外,不能放進回收箱裡。從事務所出來的,請參照以下相關的QA。
使用小型家電回收箱時的注意事項
〇小型家電不要放在袋子裡,請直接投入回收箱裡(袋子會妨礙再利用)。
〇不能完全進入回收箱的東西。
〇一旦投入的產品不能返還。
〇包含個人資料的產品,請在刪除個人資料後放入箱子裡。
〇請把電池、電池取下來後再放進去。
〇適配器等小型家電的零件和電線類可以一起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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