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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助成制度(新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8月30日
關於難病法的制度修改(從2023年10月1日開始處理)
“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助成制度”從2023年10月1日開始變更。
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助成制度從10月1日開始變更“新申請時的支付開始日”。
@到2023年9月30日為止,新的申請書受理日(=申請日)是支付開始日。
@從2023年10月1日開始指定醫生填寫的臨床調查個人票(診斷書)【2023年10月1日開始樣式變更】的“診斷日期”和“受理日的1個月前一天”相比,接近受理日的人(較晚的日子)是支付認定開始日(=資格開始日)。
“因為臨床調查個人票的領取需要時間”、“由於症狀惡化等原因,申請文件的準備和提交需要時間”等“有不得已的理由的情況”,可以追溯到“受理日的1個月前一天”而不是“受理日的3個月前”的期間會擴大す。
※由於法律實施日為2023年10月1日,因此可以追溯的時間從2023年10月1日以後。它不能追溯到2023年10月1日之前。
特定醫療費的支付認定開始日的追溯示意圖
特定醫療費制度改正周知宣傳冊(厚生勞動省)(PDF:612KB)
關於特定醫療費助成制度的首次申請
關於制度的對象和申請時必要的文件的確認
新申請指南
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助成制度新申請指南【2024年7月開始】(PDF:6325KB)
關於個人號碼(MyNumber)的確認(PDF:528KB)
請務必確認上述兩點。
關於申請時需要的文件的下載
- 特定醫療費支付認定申請書(新用)【2024年4月修訂】...可以從下面下載。(請務必閱讀附頁。)
・關於特定醫療費支付認定的個人號碼申報書...可以從下面下載。
※從2024年4月開始新申請時必須取得MyNumber。
※確認文件因申請方而異。個人號碼申報書的第2頁“關於必要材料”(PDF:225KB)
之後,申請郵寄的時候請把複印件一起寄出去。申請窗口時,請到窗口
因為要確認原件,所以請自帶必要材料。
特定醫療費支付認定相關的個人號碼申報書(Excel:31KB)
特定醫療費支付認定相關的個人號碼申報書(PDF:363KB)
- 臨床調查個人票(診斷書)...可以從以下主頁下載。
http://www.nanbyou.or.jp/(外部網站)(連結地址:難病資訊中心)
http://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0000084783.html(外部網站)(連結地址:厚生勞動省主頁)
其他需要的文件請確認《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助成制度新申請指南》的p10~16。
溫馨小語提示
●能夠製作必要材料臨床調查個人票的,在新申請的情況下只有“難病指定醫生”。
橫濱市指定的難病指定醫生一覽表請確認指定醫生和指定醫療機關。
●關於從市外遷入(包括從海外遷入),因為領取者證的認定日是“成為橫濱市民之日”以後,所以
請事先在區政府戶籍課辦理住民票的遷入手續。(不會事先保管申請文件等,請諒解。
另外,請注意申請日是[提交文件的日子(郵件的話是開封的工作日)]。)
申請・諮詢處
郵寄申請
〒231-0062
橫濱市中區櫻木町1丁目1番地56港未來21清潔中心
橫濱市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
※關於信封裡附的東西的確認,請確認《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助成制度新申請指南》的p10~16。
※您的家人也可以代理填寫。
※即使在區政府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的窗口申請,在提交文件上也有漏記或不足的時候,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會聯繫您,請諒解。
在窗口申請
各區保健福祉中心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
※關於在窗口提交的確認,請確認《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助成制度新申請指南》的p10~16。
※也可以由家人代理申請。
※即使在區政府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的窗口申請,在提交文件上也有漏記或不足的時候,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會聯繫您,請諒解。
未滿18歲被主治醫生診斷為“指定難病”的人,已經有兒童慢性特定疾病醫療受領者證的人
申請時
“指定難病”指定了341疾病(截止2024年4月1日)(外部網站)。
未滿18歲的人,被主治醫生診斷為“指定難病”的人
可以申請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助成制度
兒童慢性特定疾病醫療補貼也可以申請。
關於“小兒慢性特定疾病醫療補貼”,請看下面的頁面。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hijosei/mansei/kyufu.html
兩者都可以申請,但是
因為必要的診斷書種類不同,而且診斷基準和重症度基準也不同。
即使審查的結果一方被認定,另一方也有不認定的情況。
(有時雙方都會認定或不認定。)
已經有小兒慢性特定疾病醫療受領者證的人,再過2年左右就20歲了的人
使用小兒慢性特定疾病醫療受領者證正在治療的患者申請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助成制度
[未滿足診斷標準(沒有能夠了解診斷當時病情的資料)]
[沒有滿足重症度(申請時近6個月的病情,根據現在的治療穩定)・另外,扔掉了滿足輕症高額相應基準的資料(收據和小兒慢性特定疾病醫療受領者證的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這一年的醫療費就沒有了]
等,有可能不認定。
因此,符合指定難病的人,申請時要去主治醫生
請確認是否滿足指定難病的診斷基準、重症度基準(或輕症高額相應的基準)後,再進行
到了19歲的話請準備好資料,以便在20歲生日月之前申請。
另外,通常指定難病被認定需要3~4個月,但是根據資料不足的情況,需要5~6個月左右
有時需要。另外,因為每個疾病都有審查和附加的文件,所以有不認定的情況。
要打開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閱讀器。
沒有的人可以從Adobe公司免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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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
電話:045-671-4040(工作日8:45-17:00)
電話:045-671-4040(工作日8:45-17:00)
傳真:045-664-5788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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