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2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常見問題
這裡登載了經常打電話詢問的問題。
※QA中申請等所需文件的格式,全部可以從橫濱市健康福利局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助成制度的主頁下載,請有效利用。(對於您家裡沒有網路環境或沒有印表機的人,我們會郵寄文件,請打電話諮詢。)
考慮新申請難病醫療費助成的人
※關於QA中的申請文件的提交方法,
(1) 請拿到您所在地區的區役所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窗口的方法
(2) 郵寄給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的方法(郵寄地址記載在頁面的最下部)
是其中一個。
Q請告訴我申請手續的方法。
A請參照下面的URL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shinki.html
Q在區政府辦理手續或商量的話,應該去哪個科申請。
我是A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各區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的聯繫方式請確認以下內容。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kanjashien/nanbyo-toiawase.html
Q區政府的週六開門日也可以申請或商量嗎。
A難病的申請和諮詢的受理只在工作日(窗口開門時間:8:45~17:00)。工作日難以辦手續的人請使用郵寄申請。
(郵寄地址請在頁面的最下面確認。)
Q市政府也接受申請和諮詢嗎?
A市政府沒有諮詢等窗口。(另外,請注意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不在市政府大樓。)
Q申請表在哪裡拿到?
在A區役所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的窗口交給您。另外,也可以從下面的URL進行列印。
※申請需要附上臨床調查個人票等。必要材料不夠的話不能受理,請注意。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shinki.html
Q醫療機關說請把臨床調查個人票(診斷書)的格式拿來。
A臨床調查個人票(診斷書)是國家規定的格式。請從下面的URL列印後交給我。
http://www.nanbyou.or.jp/(外部網站)(難病資訊中心主頁)
http://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0000084783.html(外部網站)(厚生勞動省主頁)
Q臨床調查個人票(診斷書)的第一張是本人填寫的嗎。
因為A臨床調查個人票是診斷書,所以原則上所有的地方都請寫在難病指定醫生(更新的話合作難病指定醫生也可以)上。關於醫生不知道的內容,請醫生從患者那裡聽取後填寫。
Q申請時被告知需要提交徵稅(非課稅)證明書等。為什麼需要徵稅(非課稅)證明書?
根據加入A的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的不同,為了判定高額療養費的收入區分,需要附加課稅(非課稅)證明書※1。因此,寄存的證明文件會轉發給加入的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請將指定的人的份原件提交。詳情請諮詢加入的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
※1加入的公共醫療保險是國民健康保險工會的情況下,必須需要所有加入的人的課稅(非課稅)證明書,但是一部分國民健康保險組合可以省略課稅(非課稅)證明書的附件。可以省略的國民健康保險組合有[神奈川縣醫生][神奈川縣牙科醫生][神奈川縣藥劑師][神奈川縣食品衛生][神奈川縣建設聯合]5個。
Q現在住院,不能去申請。可以追溯到住院日等地適用嗎?
A醫療費助成的對象是支付開始日以後的自己負擔部分。不能追溯到支付開始日的前一天。從醫院收到臨床調查個人票(診斷書)後,請委託代理辦理申請手續,或者郵寄申請。另外,領取者證原則上會送到自己家(住民票上的地址),所以長期不能回到自己家時請諮詢。
正在申請領取者證的人
※關於QA中的申請文件的提交方法,
(1) 請拿到您所在地區的區役所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窗口的方法
(2) 郵寄給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的方法(郵寄地址記載在頁面的最下部)
是其中一個。
Q正在申請指定難病的補助制度,但是在橫濱市內搬家了。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嗎?
請在A區役所戶籍課辦理住民票的調動手續後,向區政府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的窗口或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郵寄特定醫療費支付認定變更申請書兼變更申報書辦理手續。
特定醫療費支付認定變更申請書兼變更申報書可以從以下URL列印。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henko.html
Q正在申請指定難病的補助制度,但是決定遷往橫濱市外。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嗎?
A住民票的地址是橫濱市的人(患者不滿18歲的情況下,患者的監護人住民票上的現住所在橫濱市的人)成為補助對象,因此住民票被調到市外的情況下,請儘快郵寄給區政府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的窗口或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請給我。
認定的情況下會將橫濱市發行的領取者證發送給轉出地,收到後請向轉入地的政令市或都道府縣進行新申請。
特定醫療費支付認定變更申請書兼變更申報書可以從以下URL列印。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henko.html
Q從申請到領取者證送到需要多長時間。
A申請書、附加材料、臨床調查個人票的內容不完備的情況下,大約需要3~4個月左右。另外,在發送領取者證之前主要進行以下業務。
(1) 提交的臨床調查個人票(診斷書)的內容,根據每個指定難病厚生勞動省制定的[診斷基準]及[重症度基準]進行審查。
(2) (1)的審查認定後,對患者加入的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進行高額療養費的收入分類查詢等事務處理。
Q現在正在申請中,能用電話告訴我進展情況嗎。
僅在確認了是A患者本人或申請者打來的電話的情況下回答。
已經持有領取者證的人
※關於QA中的申請文件的提交方法,
(1) 請拿到您所在地區的區役所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窗口的方法
(2) 郵寄給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的方法(郵寄地址記載在頁面的最下部)
是其中一個。
Q在沒有領取者證上記載的指定醫療機關接受診斷的話,是補助的對象嗎。
如果是A橫濱市發行的領取者證的話,如果從管轄該醫療機關所在地的政令市或都道府縣指定為難病的指定醫療機關的話,即使沒有記載在領取者證上也可以成為補助對象。
另外,指定醫療機構不僅包括醫院、診療所,還包括藥店、訪問護士站。
因為管轄該指定醫療機關所在地的政令市或都道府縣的主頁上登載了指定醫療機關的一覽表,所以請確認各自治體的主頁,或者直接向想諮詢的醫療機關詢問。
關於橫濱市所在地的指定醫療機關,請看下面的URL。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shitei.html
關於橫濱市外的指定醫療機構,從下面的URL中查找會很方便。
https://www.nanbyou.or.jp/entry/5308(外部網站)(難病資訊中心主頁)
Q我想在領取者證上追加指定醫療機構(醫院・診療所、藥店及訪問護士站),怎麼辦才好呢。
A2022年4月1日以後,不需要指定醫療機構的變更(追加、刪除)相關的手續。
是否是指定醫療機構,請確認以下任意一種情況。
・直接向醫療機構諮詢
・在橫濱市主頁上確認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shitei.html
Q領取者證上的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的記載欄滿了,怎麼辦才好呢。
A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的格式可以在居住區的區政府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的窗口拿到。另外,也可以從下面的URL進行列印。請粘貼在您手上的領取者證上使用。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kanrihyo.html
Q在指定醫療機構出示領取者證的話,無論什麼病的診療都能得到補助嗎。
出示A領取者證並獲得補助的只有領取者證“疾病名”欄中記載的指定難病以及與該指定難病附帶的傷病相關的診療等。關於那個疾病以外的受診和保險適用外的費用和服務不在補助對象內。
Q儘管是關於領取者證上記載的指定難病的受診,但是即使出示領取者證,窗口的負擔金額也沒有減輕,這是為什麼呢。
A可以考慮以下情況。
(1) 即使是關於領取者證記載的指定難病的診療等,在未被認定為指定醫療機構的醫療機關進行診療和配藥的情況。
(2) 帳單中包含不適用於保險的。
(3) 公共醫療保險的自我負擔比例為1成或2成,醫療機構的自我負擔額沒有超過負擔上限月額的情況。
Q指定難病的治療住院期間所花的費用都是補助對象嗎。
A差額床位費、飯費、對象指定難病以外的治療等,不適用保險的費用和服務不在對象內。
Q住院期間,家人代理申請了我的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支付認定。住院期間花費的費用全部是補助對象嗎?
A助成對象僅適用於橫濱市支付開始日以後發生的指定難病的保險的醫療費。到前一天為止的醫療費不成為補助的對象。
Q我辭去了公司的工作,成為了家人健康保險的被撫養者,所以保險證變更了。這種情況下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嗎?
需要提交A特定醫療費支付認定變更申請書兼變更申報書。收到新的保險證後,請在居住區的區政府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的窗口申請變更,或者郵寄到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申請(用與領取者證上記載的內容不同的保險證接受診斷的話,不能使用領取者證。)。格式可以從下面的URL列印: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henko.html
此外,手續後,將向橫濱市新加入的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諮詢領取者證上記載的“適用分類(高額療養費的所得分類)”。收到那個回答後會把領取者證發給您,送到您手上大約需要1~2個月左右。
Q因為工作了,所以從工作單位拿到了新的保險證。這種情況下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嗎?
需要提交A特定醫療費支付認定變更申請書兼變更申報書。收到新的保險證後,請在居住區的區政府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的窗口申請變更,或者郵寄到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申請(用與領取者證上記載的內容不同的保險證接受診斷的話,不能使用領取者證。)。格式可以從下面的URL列印: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henko.html
此外,手續後,將向橫濱市新加入的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諮詢領取者證上記載的“適用分類(高額療養費的所得分類)”。收到那個回答後會把領取者證發給您,送到您手上大約需要1~2個月左右。
因為到了Q75歲,所以保險證變成了後期高齡者醫療。這種情況下需要辦手續嗎?
需要提交A特定醫療費支付認定變更申請書兼變更申報書。收到新的保險證後,請在居住區的區政府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的窗口申請變更,或者郵寄到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申請(用與領取者證上記載的內容不同的保險證接受診斷的話,不能使用領取者證。)。格式可以從下面的URL列印: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henko.html
此外,手續後,將向橫濱市新加入的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諮詢領取者證上記載的“適用分類(高額療養費的所得分類)”。收到那個回答後會把領取者證發給您,送到您手上大約需要1~2個月左右。
Q保險證變更後提交特定醫療費支付認定變更申請書兼變更申報書後,新收到的領取者證的自己負擔上限月額發生了變化,這是為什麼呢。
A保險證變了的話,根據與患者加入同一公共醫療保險的“被保險者”的市民稅所得額等,重新計算自己負擔的上限月額。其結果是,自己負擔的上限月額可能會發生變化。另外,自己負擔的上限月額變更原則上是從申請月的第二個月的第一天(1日)開始。因此,有時會附上多張領取者證,請諒解。
Q因為收到了新的領取者證,所以舊的領取者證可以撕毀嗎。
A領取者證附帶的“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可能會確認是否符合高額難病治療和輕症高額相應基準,所以建議在下次及次更新申請之前保管。
Q指定醫療機構說,因為已經70歲了,所以領取者證上記載的“適用分類”會發生變化。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嗎?
A適用分類變更的情況下,加入的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會聯繫橫濱市。收到那個聯絡後會給您發送新的領取者證,所以不需要特別的手續。
Q領取者證上記載的有效期到9月末為止,但是因為去年年收入下降(上升),所以預計6月決定的本年度的市民稅金額將與去年大幅變化。這種情況下,我覺得自己負擔的上限月額也會下降(上升),不辦手續也能收到變更後的領取者證嗎。
A這種情況下需要提交“特定醫療費支付認定變更申請書兼變更申報書”。另外,反映新的自己負擔上限月額的是包含申請日的月的下一個月1日(僅1日,從那個月開始)。
但是,根據法令的規定,即使在6月1日附上課稅(非課稅)證明書並申請變更自己負擔上限月額,自己負擔上限月額也會發生變化,從7月1日開始。
特定醫療費支付認定變更申請書兼變更申報書的格式可以從以下URL列印。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henko.html
Q在指定外的醫療機構檢查,拿到了處方。如果在指定醫療機關的藥店開這個處方的話,是補助對象嗎。
如果是A指定外的醫療機構發行的處方,即使藥店是指定醫療機構也不能成為補助對象。
Q在指定醫療機關的醫院檢查,拿到了處方。如果在指定外的醫療機關的藥店開這個處方的話,是補助對象嗎。
如果A藥店是指定外的醫療機構,在藥店支付就不能成為補助對象。
Q醫院(藥店)說領取者證上記載的[適用分類]變了。怎麼辦才好呢?
A很多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每年7月~9月左右根據當年的標準報酬月額(都道府縣國民健康保險和後期高齡者醫療是所得),對高額療養費的收入分類進行重新評估。(其他時期也可能隨時修訂。)
從保險人那裡收到變更適用分類的聯絡時,會將該意思反映在領取者證上並發送給患者。因此,原則上患者自己不需要辦理手續。如果持有限額適用認定證的話,請在醫療機關的窗口出示,並說明優先區分。
※關於限度額適用認定證的發行,請直接向加入的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詢問。
關於特定醫療費的退款
Q在接受指定醫療機構就診時,出示的保險證和領取者證上記載的[保險人]和[保險證記號·號碼]不同,所以不能使用領取者證,窗口負擔變成了3成。這種情況下,可以退還與領取者證使用時的差額嗎。
A如果提交“特定醫療費帳單”的話,可以退還差額。另外,如果是當月內的話,如果拿著新的領取者證的話,有可能會在指定醫療機關的窗口退還,所以收到領取者證後請直接向該指定醫療機關(醫院·藥店)確認。
Q去指定醫療機構就診的時候,因為忘記了領取者證,在窗口的自我負擔應該占2成,但是變成了3成。這種情況下,能給我結算嗎?
A特定醫療費申請書(看護給付費的情況下,請使用“特定醫療費(看護給付費等)帳單”)從指定醫療機關拿到保險分數等證明後,向居住區的區政府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的窗口提交,或者寄到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的話會退還給您。另外,如果是當月內的話,有可能在醫療機關的窗口退還,請直接向該指定醫療機關(醫院·診療所、藥店及訪問護士站)確認。
“特定醫療費帳單”在最初發送領取者證的時候附在信內。紙張丟失、紙張張數不足等情況下,可以從以下URL列印。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syoukan.html
※公共醫療保險的自己負擔比例為1成或2成的人(70歲以上的一部分或國小入學前的孩子等),在指定醫療機關(包括藥店及訪問護士站)窗口支付的每個月的合計金額不超過領取者證記載的自己負擔上限月額的情況下,不退還(只有超過自己負擔上限月額的情況下才能退還醫療費),請注意。
Q從指定醫療機關在特定醫療費帳單的背面得到證明時支付了證明書發行手續費。這個手續費也能退還嗎?
A特定醫療費帳單每張1,140日圓為限退還手續費。
但是,如果沒有返還的醫療費(公共醫療保險的自己負擔比例是1成或2成,月的自己負擔的合計金額沒有超過自己負擔上限月額的情況等),證明書發行手續費也不能退還,請注意。
Q如果提交了特定醫療費帳單,匯款需要多長時間。
從文件送到A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到匯款到帳戶大約需要4~5個月左右。另外,當月內接受檢查後支付的物品,如果帶著領取者證的話,有可能會在指定醫療機關的窗口退還,請直接向該指定醫療機關(醫院·藥店)確認。
Q收到了特定醫療費支付決定通知書這個文件,這是橫濱市要求我支付的嗎。
A特定醫療費支付決定通知書是根據前幾天提交的特定醫療費請求書(或者特定醫療費(看護補助等)請求書),通知退還自己負擔的醫療費的通知書。這不是要求付款的文件,請放心。
另外,帳戶號碼沒有列印,也不回答電話諮詢,請從金融機關名、分店名列印線索的存折進行確認。
Q因為特定醫療費支付決定通知書上沒有記載支付金額的明細,所以請告訴我詳細金額的明細等。
想知道A詳細情況的話,請讓我個別回答。請撥打通知書右下角記載的【諮詢處】。另外,請注意,區政府無法回答。
Q為什麼特定醫療費支付決定通知書的支付金額比支付給醫療機構的金額少。
因為A支付金額是扣除[自己負擔上限月額]和加入的公共醫療保險支付的[高額療養費]部分後匯款的。
另外,如果加入的公共醫療保險沒有收到高額療養費的通知,請直接向加入的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詢問。
辦理領取者證更新手續的人
詳情請確認以下URL。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nanbyou-kousin.html
[難病指定醫療機構]・[難病指定醫生]及[合作難病指定醫生]申請關係的問題
關於難病指定醫生、合作難病指定醫生及(難病)指定醫療機關的申請和申報,請全部郵寄給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郵寄地址請確認頁面的最下面。)。請注意橫濱市內的區政府不接受。
關於難病指定醫生・合作難病指定醫生及(難病)指定醫療機關的申請和申報,詳情請通過以下URL進行介紹。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iryou.html
雖然被指定為Q(難病的)醫療機構,但是醫療機構名稱發生了變化。需要什麼手續?
A
・保險醫療機關的號碼沒有變化→請提交指定醫療機構變更申報書。
・保險醫療機關號碼變更→請提交指定醫療機構辭退申請書和指定醫療機構指定申請書。這種情況下,因為之前的指定沒有了,用新的名稱被指定為指定醫療機構,所以指定期間是新的6年。
Q我想成為難病指定醫生(合作難病指定醫生),但是沒有專業醫生的資格。這種情況下該怎麼申請呢?
在橫濱市,從2020年4月1日開始受理[難病指定醫生線上研修]。請聽這裡的聽講,完成後會發行結業證,請印刷,連同指定醫生指定申請書和履歷書、醫生執照的複印件一起郵寄給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另外,難病指定醫生線上研修是事先申請制,請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申請。
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下面的URL。
https://www.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iryou.html#kensyu
Q橫濱市登記在難病指定醫生(合作難病指定醫生),姓名變了。需要什麼申請嗎?
請提交A指定醫生變更申報書。另外,提交申請書時,請附上能確認舊姓名和新姓名變更履歷的文件(戶籍抄本和駕駛執照的複印件等)。
Q橫濱市是難病指定醫生(合作難病指定醫生),由於調動,“主要進行指定難病診斷的醫療機構”發生了變化。需要什麼手續?
A
・調動地點是[市內]的醫療機關的情況→請根據指定醫生變更申報書,提交“主要進行指定難病診斷的醫療機關”的變更申請。
・調動地點為[市外]的醫療機構時→因為作為橫濱市的難病指定醫生(合作難病指定醫生)沒有資格證,所以請通過指定醫生辭退申報書提交辭退申請。
另外,如果想將調動地的醫療機關作為“主要進行指定難病診斷的醫療機關”再次接受難病指定醫生(或合作難病指定醫生)的指定,則需要向該醫療機關所在地的政令市或都道府縣申請新的難病指定醫生的指定。詳情請從下述URL向調動地的政令市或都道府縣的難病所管部門確認。
https://www.nanbyou.or.jp/entry/5212(外部網站)(難病資訊中心主頁)
Q難病指定醫生(合作難病指定醫生)的有效期即將結束,更新手續怎麼辦才好呢。
A有效期結束的幾個月前,會發送難病指定醫生(合作難病指定醫生)的更新說明,請稍等。介紹中附有指定更新申請書,請填寫後和必要材料一起郵寄(詳情請確認介紹)。
Q難病指定醫生。指定醫生號碼的左邊數第3位是“T”,前幾天取得了專業醫生的資格。這種情況下需要申請嗎?
如果取得了A專業醫生的認定,請提交指定醫生(指定醫生號碼第3位是T)的辭退申請書以及指定醫生(指定醫生號碼第3位是S)的指定醫生指定申請書。另外,請在指定醫生指定申請書中附上醫生執照的複印件和能證明專業醫生資格的證明書的複印件。
[難病指定醫療機構]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
【請求】
●“[難病指定醫療機關]相關人員的提問”中記載的QA,在電話中提出了很多問題。雖然給相關人員帶來了麻煩,但是在詢問之前請務必確認是否刊登了想問的問題。
●可以向特定醫療費申請的醫療機構(診療所、醫院、藥店、訪問護士站)僅限於難病指定的醫療機構。在詢問之前,請確認自己的醫療機構是否接受了難病的指定。
●根據指定難病的種類,我認為在訪問護理服務中需要區分[醫療保險]和[介護保險]。關於這些要件的問題,請直接諮詢醫療保險所管部門(地方厚生局)或介護保險所管部門(市町村介護保險所管課等)。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沒有回答關於特定醫療費以外的問題,請諒解。
Q患者帶來的橫濱市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領取者證的“指定醫療機關”欄中沒有該醫療機關的記載,可以用公費來診療(配藥)嗎。
如果從有A醫療機關所在地的政令市或都道府縣指定為難病的指定醫療機關,即使患者的領取者證上沒有記載,也請以公費方式申請(橫濱市發行的領取者證的情況。關於其他政令市和都道府縣發行的領取者證,請直接諮詢領取者證上記載的電話號碼。)。
另外,2022年4月1日以後,橫濱市交付的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領取者證中記載的指定醫療機關的記載,統一為“根據難病患者的醫療等相關法律,由都道府縣或政令指定都市指定的醫療機關”。
Q領取者證上記載的[保險人姓名][保險證記號·號碼]和患者出示的保險證不一樣,這樣接受檢查也可以嗎。
A記載的保險資訊和出示的保險證不同的情況下,不能適用領取者證。理由如下。
(1)因為沒有通知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該患者是特定醫療費的對象,所以有可能會從保險人那裡返還招待會。
(2)因為領取者證上記載的適用分類不一定和現在持有的保險證相同,所以根據收入分類不同,招待會有時會從保險人返還。
(3)領取者證上記載的自己負擔上限月額有可能變更。
另外,患者以3成負擔支付或超過自己負擔上限月額支付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提交特定醫療費申請書來請求退款。
因此,指定醫療機構希望患者在居住區的區政府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迅速攜帶領取者證和保險證(國民健康保險・後期高齡者醫療的話是全家人的份),並敦促患者辦理變更手續。
(※即使變更為神奈川縣國民健康保險和後期高齡者醫療制度,保險人也不會自動向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發送保險證資訊。患者需要申請變更。)
Q患者持有的[限度額適用認定證]和領取者證上記載的[適用區分]不同,應該在招待會上記載哪一個區分呢。
A患者持有的領取者證和限額適用認定證的區分不同的情況下,請在確認有效期和發行日期後,優先區分最新的人。
另外,很多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在每年7月~9月左右,根據當年的標準報酬月額(都道府縣國民健康保險和後期高齡者醫療是所得),對高額療養費的收入分類進行重新評估(其他時期也有隨時修訂的情況)。
從保險人那裡收到所得分類變更的聯絡時,將該意思反映到領取者證的適用分類上,並將新的適用分類的領取者證發送給患者,所以原則上不需要患者辦理手續,但是根據保險人通知的時機,修改領取者證的適用分類有時會花時間。
Q請告訴我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領取者證的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的記載方法。
A關於下述專案,請一邊注意括號一邊填寫。
[日期]・・・・記載患者使用醫療機構的日期。(不是徵收自己負擔部分的日子。)
[指定醫療機構名稱]・・・記載醫療機關的名稱(名稱也可以用印章)。(請填寫醫療費總額(10%)欄的金額。)
[醫療費總額(10%)]・・・・記載使用日期的總額。(不是分數。另外,為了確認特定醫療費,有必要的情況。超過5萬日圓之後也請繼續填寫。)
[自己負擔額]・・・在窗口達到患者負擔的金額或上限額後,將其金額記載。(負擔3成的患者的帳單金額是2成。另外,達到上限額後請劃斜線。)
[自己負擔累計額(月額)]・・・將患者在各自指定醫療機關窗口負擔的金額累計達到上限額為止進行記載。(達到上限額後請劃斜線。)
※關於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的內容總結在“【面向患者、指定醫療機構】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的頁面上,請務必閱讀。
Q患者的自己負擔額達到本月的自己負擔上限月額後,可以不填寫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表嗎。
在辦理A領取者證更新等手續時,需要確認是否符合[輕症高額適用]基準及[高額難病治療繼續]基準,所以在達到上限額後也請在[醫療費總額(10%)]欄填寫。
※關於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的內容總結在“【面向患者、指定醫療機構】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的頁面上,請務必閱讀。
Q領取生活保護的患者沒有自己負擔的金額,所以不填寫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可以嗎。
因為可以考慮A以下的情況,所以請填寫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的[日期]、[指定醫療機關名稱]、[醫療費總額(10%)]欄。([自己負擔額]・[自己負擔累計額(月額)]欄請劃斜線。)
(1) 因為在辦理領取者證更新等手續時,需要確認是否符合[輕症高額適用]基準。
(2) 生活保護被廢止的時候,需要確認是否符合[繼續高額難病治療]標準。(但是,關於高額難病治療的繼續,需要患者的申請。)
※關於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的內容總結在“【面向患者、指定醫療機構】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的頁面上,請務必閱讀。
Q橫濱市發行的醫療證(公費80・81・85)和橫濱市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領取者證(公費54)併用的患者,所以在窗口沒有負擔(※)。儘管如此,領取者證還是需要填寫“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嗎。
(※神奈川縣以外的醫療機構將支付償還。)
為了確認是否符合A[輕症高額適用]基準或[繼續高額難病治療]基準有必要,請填寫本來應該徵收的金額。另外,在縣外醫療機關,如果[自己負擔累計額(月額)]超過了自己負擔上限月額的話,也不會發生償還支付,所以即使沒有在窗口支付,也請填寫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
※關於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的內容總結在“【面向患者、指定醫療機構】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自己負擔上限額管理票”的頁面上,請務必閱讀。
Q橫濱市發行的醫療證(公費80・81・85)和橫濱市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領取者證(公費54)併用的患者來院了,這種情況下如何請求招待呢。
A這種情況下請3人併用申請(神奈川縣以外的指定醫療機構2人併用。)。關於招待會的記載方法,請諮詢審查支付機構(國保聯·支付基金)。
Q因為患者有重度障礙者醫療證,所以沒有醫療費的自己負擔的情況下,沒有必要催促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領取者證的申請,這樣的認識沒有問題嗎。
A在以下情況下,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也被認定並持有領取者證的話,對患者來說會減輕金錢負擔和申請的負擔(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適用。前提是“護理服務的原因和住院的治療目的是[領取者證上記載的指定難病]”“醫院和住院的醫療機構是難病的指定醫療機構”,說明的時候請注意。)。
(1)接受需要護理認定的患者的看護服務的自己負擔部分有可能得到特定醫療費補助。
(在重度殘疾人醫療證,看護服務補助不屬於制度對象,所以不能提供介護保險的自己負擔部分。另外,不是“持有領取者證=可以向特定醫療費索取介護保險的自己負擔部分全額”,而是8種看護服務※的自己負擔部分中,3成負擔的人超過了1成和自己負擔上限月額的部分,1成、2成負擔的人超過了自己負擔上限月額的部分成為對象,請注意。)
※【8種看護服務如下】
[訪問護理]・[訪問康復訓練]・[居家療養管理指導]・[看護療養設施服務]・[看護預防訪問看護]・[看護預防訪問康復訓練]・[看護預防居家療養管理指導]・[看護醫療院服務]
(2)對於定期去縣外醫療機構的患者,可以減輕自己負擔的部分※或者(超過自己負擔上限月額的話)就沒有負擔,可以省略償還支付的工夫(後期高齡者醫療制度加入者以外的人)。
※即使最大也可以控制在領取者證的自己負擔上限月額之前的墊付上。
(3)患者負擔的住院時飲食療養費為1餐460日圓(與現役同等收入·一般)的人1餐260日圓。另外,患者負擔的住院時生活療養的居住費一天370日圓的負擔就沒有了。
(差額並不是由特定醫療費負擔,而是由公共醫療保險的保險人負擔。)
以上3點的要點和臨床調查個人票的文件費等不是特定醫療費的補助對象,而且指定難病的申請並不是一定會得到認定,所以請綜合判斷後再介紹申請。
Q可以向特定醫療費申請接受需要護理認定的患者的看護服務的自己負擔部分嗎。
A8種看護服務的自己負擔部分中,3成負擔的人占1成,超過自己負擔上限月額的部分,1成·2成負擔的人超過了自己負擔上限月額的部分成為對象。以下是8種護理服務:
[訪問護理]・[訪問康復訓練]・[居家療養管理指導]・[看護療養設施服務]・[看護預防訪問看護]・[看護預防訪問康復訓練]・[看護預防居家療養管理指導]・[看護醫療院服務]
Q關於接受需要護理認定的患者超過介護保險制度上支付限額的服務費用,可以向特定醫療費申請嗎。
超過A介護保險制度上支付限額的服務費用不適用於保險,所以不能申請。
Q有一個月可以在介護保險使用對接受需要護理認定的患者實施的訪問護理,有一個月可以在醫療保險中使用並向特定醫療費申請嗎。
聽說根據A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領取者證上記載的指定難病的不同,分為[必須使用介護保險的情況][必須使用醫療保險的情況]。另外,關於那個條件,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沒有回答。
因此,請確認以下幾點後,直接向管轄各自公共保險的部門詢問。
・領取者證上記載的指定難病是否符合“特揭診療費的設施基準等另表第七※”。
※【注意】領取者證上記載的指定難病是帕金森病的情況下,由於輕症高額認定的情況下不滿足基準,所以請確認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領取者證上的“輕症高額符合”欄。
Q可以將對接受需要護理認定的患者實施的看護服務的訪問看護的自己負擔部分變更為醫療保險並向特定醫療費申請嗎。
聽說被認定為需要護理的人,在符合“特揭診療費的設施基準等另表第七”的指定難病以外的情況下,(除非有特別訪問護理指示書)介護保險優先。另外,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沒有回答那個條件。
首先,請確認以下幾點後直接向管轄各自公共保險的部門詢問,確認哪個公共保險適用。
(1)患者的公共醫療保險是健保組合·協會健康保險的情況...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五條
(2)患者的公共醫療保險是國民健康保險・國家保險組合的情況・・國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3)患者的公共醫療保險是後期高齡者醫療制度的情況・・關於確保高齡者醫療的法律第五十七條
(4)患者的公共醫療保險是共濟組合的情況・・地方公務員等共濟組合法第六十二條或者國家公務員共濟組合法第六十條
Q可以繼續對接受了需要護理認定的患者實施的醫療保險進行訪問護理,並向特定醫療費索取自己負擔的部分嗎。
聽說被認定為需要護理的人,在符合“特揭診療費的設施基準等另表第七”的指定難病以外的情況下,(除非有特別訪問護理指示書)介護保險優先。另外,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沒有回答那個條件。
首先,請確認以下幾點後直接向管轄各自公共保險的部門詢問,確認哪個公共保險適用。
(1)患者的公共醫療保險是健保組合·協會健康保險的情況...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五條
(2)患者的公共醫療保險是國民健康保險・國民健康保險組合的情況・・國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3)患者的公共醫療保險是後期高齡者醫療制度的情況・・關於確保高齡者醫療的法律第五十七條
(4)患者的公共醫療保險是共濟組合的情況・・地方公務員等共濟組合法第六十二條或者國家公務員共濟組合法第六十條
Q可以向特定醫療費申請符合“特揭診療費的設施基準等另表第七”的指定難病的患者實施的看護服務的自己負擔部分嗎。
聽說符合A“特揭診療費的設施基準等另表第七”的指定難病的人,醫療保險優先。另外,健康福利局醫療援助課難病對策擔當沒有回答那個條件。
首先,請直接向管轄各個公共保險的部門諮詢,確認哪個公共保險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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