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食鳥檢查

最後更新日期2018年12月28日

根據《關於食鳥處理事業的限制及食鳥檢查的法律》,進行食鳥處理廠的許可調查、監視指導、擦拭檢查、食鳥(注1)肉的收去檢查等,以防止食鳥肉等(注2)引起的衛生上的危害的發生。

市內的食鳥處理業者,全部是年處理羽數在30萬只以下的認定小規模食鳥處理業者,食鳥處理衛生管理者(注3)每1只確認疾病和異常。

注1食鳥:雞、鴨子、火雞

注2食鳥肉等:摘除內臟後的食鳥肉、內臟、骨頭和皮

注3食鳥處理衛生管理員:為衛生管理食鳥處理廠,監督食鳥處理的從業者,有法律規定的資格者

關於本頁的諮詢

醫療局健康安全部食肉衛生檢查所

電話:045-511-5812

電話:045-511-5812

傳真:045-521-6031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頁

頁面ID:648-18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