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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鳥檢查
最後更新日期2018年12月28日
根據《關於食鳥處理事業的限制及食鳥檢查的法律》,進行食鳥處理廠的許可調查、監視指導、擦拭檢查、食鳥(注1)肉的收去檢查等,以防止食鳥肉等(注2)引起的衛生上的危害的發生。
市內的食鳥處理業者,全部是年處理羽數在30萬只以下的認定小規模食鳥處理業者,食鳥處理衛生管理者(注3)每1只確認疾病和異常。
注1食鳥:雞、鴨子、火雞
注2食鳥肉等:摘除內臟後的食鳥肉、內臟、骨頭和皮
注3食鳥處理衛生管理員:為衛生管理食鳥處理廠,監督食鳥處理的從業者,有法律規定的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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