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5月24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關於地域型保育事業的合作設施的設定
本頁刊登了面向經營者們的合作設施設定的相關資料。 關於合作設施的設定的諮詢,請諮詢各區兒童家庭支援課。 另外,地域型保育事業所在發生了新的合作締結、合作內容的變更、合作解除的情況下, 請儘快聯繫事業所所在地區兒童家庭支援課。
關於合作設施
地域型保育事業是以0~2歲兒童為對象,且19人以下的定員構成與認可保育所等相比小規模,因此要求3歲兒童以後(1號及2號認定)的“確保畢業後的升級地”。
因此,地域型保育事業的各設施將認定兒童園、幼稚園、認可保育所中的任意一個或多個作為“畢業後的升級地”來設定合作。
關於合作內容、合作設施設定的想法
關於合作內容、合作設施設定的想法等,請看下面的資料。
・關於合作設施的設定(2024年度)(PDF:370KB)
・ “作為地區育兒支援的一環,請協助與地區型保育事業的合作。”(宣傳冊)(PDF:1,115KB)
關於各地區型保育事業的合作夥伴一覽(畢業後的升級地)
各地區型保育事業的合作夥伴(畢業後的升級地)請確認各地區型保育事業的合作夥伴一覽(畢業後的升級地)的頁面。
此外,能夠升級到合作夥伴的僅限於該地區型保育事業畢業年度9月30日在籍的幼稚園兒童。
各種樣式
關於合作設施設定的備忘錄(2022年4月1日更新)
合作方(地域型保育事業)及合作方(認可保育所、認定兒童園、幼稚園)締結的“備忘錄”的雛形如下所示。請確認“備忘錄製作時的注意事項”,並注意制定恰當的內容。
※也可以記載雛形上記載的事項以外的事項。
備忘錄製作後,地域型保育事業所請儘快向各區兒童家庭支援課提交“備忘錄的複印件”。
此外,簽訂後變更合作內容時,請向各區兒童家庭支援課提交變更內容的“備忘錄的複印件”。
・備忘錄(雛形)(word:34KB)
・製作備忘錄時的注意事項(word:24KB)
解除協議書
關於促進合作設施受託加算(對象設施:保育所、認定兒童園、幼稚園)
關於合作設施受託促進加算的請求,請確認與請求事務相關的各種樣式的頁面。
※沒有過渡到新制度的幼稚園,申請方法不同,請諮詢保育·教育運營課幼兒教育科(045-671-2085)。(單價相同)
要打開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閱讀器。
沒有的人可以從Adobe公司免費下載。
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載
關於本頁的諮詢
兒童青少年局保育·教育部兒童設施整備課
電話:045-671-4146
電話:045-671-4146
傳真:045-550-3606
頁面ID:277-63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