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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隨著住宅住宿事業法的成立,公寓標準管理規章的修改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3月15日

宗旨

2017年6月成立了住宅住宿事業法(即所謂的“民宿新法”),並於2018年6月15日實施。
由此,從2018年3月15日開始辦理住宅住宿業務的申報,實施後,即使是至今為止專門作為住宅使用的分售公寓等,如果按照法律進行申報的話,也可以合法地作為住宅住宿事業實施。
同時,國土交通省於2017年8月29日修改了《公寓標準管理規約》,舉例說明了住宅住宿事業可能和禁止的雙方。
因此,伴隨著此次修改,為了在管理規約上明確本市未對應的管理組合是否可以住宅住宿事業,或者在管理組合的大會·理事會決議方針,請確認以下資料。

周知文

參考:關於橫濱市住宅住宿事業的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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