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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住宅住宿事業(民宿)的申報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10日
請查看此頁面的所有內容。
※來醫療局生活衛生課諮詢的時候,請事先打電話預約。
住宅住宿事業法於2018年6月15日實施,通過向橫濱市長進行申報,可以在市內進行每年不超過180天的範圍內讓人在住宅住宿的事業(住宅住宿事業、民宿)。申報時,請確認本頁及民宿制度入口網站(觀光廳)的內容。來醫療局生活衛生課諮詢的時候,請事先打電話預約。另外,法律、制度等一般的諮詢,請利用民宿制度呼叫中心。
- 民宿制度入口網站(外部網站)(觀光廳)
登載了民宿制度的內容和申報的方法等。 - 民宿制度呼叫中心(外部網站)(觀光廳)
正在接受住宅住宿事業等的諮詢。
電話:0570-041-389※全國通用導航盤
受理時間:工作日9點00分~18點00分(時間外通過Web諮詢形式受理)
目錄
1.請在住宅住宿專案申報前確認並實施
在進行申報之前,請務必確認以下資料
(1)確認是對象“住宅”
能夠實施住宅住宿專案的“住宅”必須滿足設備條件和居住條件。
另外,用於其他事業的物品(作為租賃空間出租、作為事業所使用等)是
被排除在住宅對象之外。
設備條件
進行申報的住宅(以下稱為“申報住宅”。)中,需要設置以下4個設備。
- 廚房
- 浴室
- 廁所
- 洗漱設備
居住條件
申報住宅必須是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
- 現在作為人的生活據點被使用的房屋
- 正在招募入住者的房屋
- 隨時為其所有者、租賃人或轉租人居住提供的房屋
(2)確認可以讓人住在住宅的天數
辦理住宅住宿業務的申報後,一年內不超過180天的範圍內可以讓人住在住宅裡。但是,根據區域不同,條例也限制了專案實施的期間,所以請務必確認本頁“1(5)基於條例的限制確認”的內容。
另外,住宅住宿事業的住宿天數合計按申報住宅計算,即使經營者有變更等,住宿天數也會繼承計算。進行業務時,請在申報之前,確認該住宅的住宿實績。
(3)消防法令等的確認
實施住宅住宿專案時,需要符合消防法令,請事先諮詢。根據申報住宅的形態,根據消防法令,有時會作為旅館、飯店等來處理,因此需要重新設置自動火災報知設備等消防用設備。
向醫療局生活衛生課申報住宅住宿業務時,請提交《消防法令符合通知書》或《伴隨住宅住宿業務申報的確認書》的複印件。
咨詢方法
區 | 電話號碼 | 區 | 電話號碼 | 區 | 電話號碼 |
---|---|---|---|---|---|
鶴見 | 045-503-0119 | 神奈川 | 045-316-0119 | 西 | 045-313-0119 |
中 | 045-251-0119 | 南 | 045-253-0119 | 港南 | 045-844-0119 |
保土谷 | 045-342-0119 | 旭 | 045-951-0119 | 磯子 | 045-753-0119 |
金澤 | 045-781-0119 | 港北 | 045-546-0119 | 綠 | 045-881-0119 |
青葉 | 045-974-0119 | 都築 | 045-945-0119 | 戶冢 | 045-881-0119 |
榮 | 045-892-0119 | 泉 | 045-801-0119 | 瀨谷 | 045-362-0119 |
(4)確認住宿者的安全
申報時,請根據法第6條,使用檢查表確認申報住宅是否確保了住宿者的安全。
請在申報時提交用於確認的檢查清單。
根據專案的實施內容,有可能需要附上以下追加文件。
- 格式2(追加圖紙及應明示的事項)(PDF:82KB)
- 樣式2所示事項明示的追加附圖
檢查列表等的記載方法請參考檢查列表的概要(PDF:81KB)及記載例(PDF:670KB)。
咨詢方法
- 醫療局生活衛生課
電話:045-671-2447
傳真:045-641-6074 - 建築局建築指導課指導擔當
電話:045-671-4531
傳真:045-681-2437
(5)基於條例的限制的確認
橫濱市根據條例規定了實施住宅住宿專案的區域和期間的限制。
- 在“第一種低層居住專用地區”和“第二種低層居住專用地區”,從週一中午到週五中午(節假日除外)不能進行住宅住宿事業。
- 確認用途地區時,請使用橫濱市行政地圖資訊提供系統“i-Macpi”(外部網站)。
※用途地區可能會根據全市重新評估等而變更。請定期確認。 - 住宅用地的過半數包含在低層居住專用地區的情況下,該地區被視為低層居住專用地區。
咨詢方法
- 熱鬧的體育文化局觀光振興・DMO地區合作課
電話:045-671-2596
傳真:045-663-6540
(6)公寓管理規章等的確認
在分開出售的公寓中可以進行住宅住宿事業的是管理組合沒有禁止住宅住宿事業的情況。請確認事業沒有被禁止,申報時請提交以下文件。
- 有住宅的建築物在2個以上的區分所有者存在的建築物中有供人居住的專有部分的情況下,關於專有部分的用途的規章的副本
- 1的情況下,在規章中沒有關於經營住宅住宿事業的規定的情況下,證明在管理組合確認了沒有禁止在申報住宅中經營住宅住宿事業的意思的以下任意一種文件
- 申報者事先向管理組合報告了住宅住宿專案的實施,在申報時確認了禁止住宅住宿專案的方針在大會和理事會沒有決議的誓約書(格式C(PDF:55KB))
- 證明住宅住宿事業法成立(2017年6月9日)以後的大會以及理事會的議事錄以及其他管理組合沒有禁止在申報住宅中經營住宅住宿事業的意思的文件
在規章中明確記載了禁止住宅住宿事業的情況下,或者沒有附上證明管理組合沒有禁止住宅住宿事業的意思的文件的情況下,不能受理住宅住宿事業的申報,請注意。另外,提交上述2個文件時,為了確認管理組合沒有禁止住宅住宿事業的意思,有時會從橫濱市聯繫管理組合或管理公司。請事先和管理組合協調。
咨詢方法
- 建築局住宅再生課
電話:045-671-2954
傳真:045-641-2756
在公寓承認或禁止住宅住宿事業時的注意事項
為了防止圍繞住宅住宿事業的糾紛和投訴,請討論住宅住宿事業是可能還是禁止,併在公寓管理規約中規定。另外,在開始住宅住宿事業的人的申報預定日之前公寓管理規約的修改趕不上的情況下,請在管理組合的總會和理事會上就是否可以實施住宅住宿專案進行決議,並向居民廣泛傳達這一點。
※修改章程時,請參考以下內容。
(7)對周邊居民的說明
在申報之前,請通過書面等(傳單等)對申報住宅的周邊居民進行事前通知。此外,在專案開始時,也請通過書面等方式向事先通知的周邊居民等進行通知。
(8)地區規劃、建築協定等的確認
在開始住宅住宿事業的建築物和土地上,建築協定、地區計畫、地域建設規則、街道建設協議地區等(以下稱為“建築協定等”。)的土地利用(建築物的用途等)有相關限制。如果開始事業的建築物符合建築協定等區域,不管限制內容如何,請聯繫諮詢處或窗口。
建築協定等區域,請通過橫濱市行政地圖資訊提供系統“i-Macpi”(外部網站)確認,或者聯繫諮詢處或窗口確認。
咨詢方法
區 | 電話號碼 | 區 | 電話號碼 | 區 | 電話號碼 |
---|---|---|---|---|---|
鶴見 | 045-510-1676 045-504-7102 | 神奈川 | 045-411-7028 045-314-8890 | 西 | 045-320-8329 045-314-8894 |
中 | 045-224-8129 045-224-8214 | 南 | 045-341-1232 045-341-1240 | 港南 | 045-847-8319 045-841-7030 |
保土谷 | 045-334-6374 045-333-7945 | 旭 | 045-954-6026 045-951-3401 | 磯子 | 045-750-2332 045-750-2533 |
金澤 | 045-788-7729 045-786-4887 | 港北 | 045-540-2229 045-540-2209 | 綠 | 045-930-2217 045-930-2209 |
青葉 | 045-978-2217 045-978-2410 | 都築 | 045-948-2227 045-948-2399 | 戶冢 | 045-866-8326 045-862-3054 |
榮 | 045-894-8331 045-894-9127 | 泉 | 045-800-2332 045-800-2505 | 瀨谷 | 045-367-5631 045-365-1170 |
地區 | 都市整備局町規則制定諮詢中心 | ||
---|---|---|---|
負責部門 |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 ||
市中心部 | 關內、山手等 | 市中心再生課 | 045-671-2673(關內) 045-671-4247(關外) 045-664-3551(FAX) |
新橫濱市中心 | 045-671-3858 045-664-3551(FAX) | ||
橫濱站周邊 | 045-671-2693 045-664-3551(FAX) | ||
橫濱港灣地區、東神奈川臨海部等 | 南未來・東神奈川臨海部推進課 | 045-671-3857 045-651-3164(FAX) | |
港未來21地區 | 045-671-3516 045-651-3164(FAX) | ||
市中心以外的地方 | 青葉區 | 青葉區區政推進課 | 045-978-2217 045-978-2410(FAX) |
上述以外的地區 | 地域建設課 | 045-671-2667 045-663-8641(FAX) |
(9)委託住宅住宿管理人員
申報住宅的起居室數量超過5時,或是在申報住宅中讓人住宿期間不在時(國土交通省令、厚生勞動省令除外的除外),必須將申報住宅相關的住宅住宿管理業務委託給一個住宅住宿管理者。
咨詢方法
- 民宿制度呼叫中心
電話:0570-041-389
(10)關於自來水使用的確認
在開始住宅住宿事業之際,開始使用自來水或其他諮詢請聯繫橫濱市水道局客戶服務中心。
咨詢方法
- 橫濱市水道局客戶服務中心
電話:045-847-6262
傳真:045-848-4281
(11)關於提供飲食的確認
在申報住宅向住宿者提供飲食時,有需要根據食品衛生法的營業許可和申報的情況。未經許可進行營業的話,可能會成為無許可營業,成為處罰的對象,所以請務必事先確認是可以營業的用途地區,並諮詢申報住宅所在區的福利保健中心生活衛生課。
咨詢方法
2.申報
在橫濱市內實施住宅住宿專案時,每個申報住宅都必須事先向橫濱市長申報。
進行該申報時,請務必確認“關於個人資料等的處理”(PDF:184KB)。
委託行政書士等代理人進行申報時,請確認“民宿制度運營系統的使用方法(3)行政書士等代理人使用系統時的注意事項”(外部網站)(觀光廳)。
關於申報時需要提交的文件
住宅住宿事業申報書
請在住宅住宿事業申報書填寫必要事項並提交。
申報書原則上請使用民宿制度運營系統製作(民宿制度運營系統請在民宿制度入口網站註冊並登錄後使用)。
※住宅住宿事業申報書的記載方法等,請參考申報書記載例(住宅住宿事業申報書記載例(外部網站))。
附加材料
除了申報書之外,請根據專案實施方法等提交種類的附加材料。關於附加材料的詳細情況,請確認民宿制度入口網站。
另外,請同時提交以下文件。
- 關於消防法令的確認文件(《消防法令符合通知書》或《住宅住宿業務申報時的確認書》的複印件)
- 關於確保住宿者安全的確認文件(格式1(PDF:135KB)、樣式2(PDF:82KB)以及樣式2所示事項明示的追加圖紙)
關於申報(提交文件)的方法
申報方法有通過民宿制度運營系統在電子媒體上進行申報以及在紙質媒體上進行申報(窗口提交、郵寄等)兩種。
進行申報時,請事先聯繫醫療局生活衛生課。
- 本市的申報受理窗口(有關申報的諮詢處)
醫療局健康安全部生活衛生課(各區沒有窗口)
橫濱市中區本町6-50-10市政廳21樓
※我於2020年5月11日搬到了新市政府大樓。 - 電話:045-671-2447
傳真:045-641-6074
- 來所的時候請事先打電話預約。
- 確認文件沒有不完備後通知申報號碼。
- 通知申報號碼時,會給您標識。事業開始時請務必貼上記載有申報號碼的標識。
3.樣式等
住宅住宿事業申報書
附加材料
- 格式A誓約書(關於缺格事由的誓約書(法人用)PDF版(PDF:86KB)、Excel版(Excel:14KB)
- 格式B誓約書(關於缺格事由的誓約書(個人用)PDF版(PDF:88KB)、Excel版(Excel:15KB)
※申報者是法人的情況下請附上格式A,個人的情況下請附上格式B。
- 格式C誓約書(確認管理組合沒有禁止住宅住宿事業的意思的誓約書)PDF版(PDF:55KB)、Excel版(Excel:26KB)
其他樣式請確認民宿制度入口網站(住宅住宿事業法相關法令·樣式集)(外部網站)。
確認住宿者安全的相關文件(檢查表)
【參考資料】
4.住宅住宿事業(民宿)的本市相關連結
- 關於消防法令等的確認(消防局指導課)
- 關於隨著住宅住宿事業法的成立而修改公寓標準管理規章(建築局住宅再生課)
- 建築協定(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課)
可以在橫濱市行政地圖資訊提供系統“i-Macpi”(外部網站)上確認有無建築協定等。
※通過橫濱市行政地圖資訊提供系統“i-Macpi”的確認方法(PDF:1,612KB) - 關於食品營業許可的申請手續(醫療局食品衛生課)
- 一般廢棄物處理業者名單(資源循環局事業系廢棄物對策課處理業指導員)
- 資源循環局事業系廢棄物對策課處理業指導系(資源循環局事業系廢棄物對策課處理業指導系)
- 事業類垃圾的垃圾和資源的分類方法(資源循環局事業類廢棄物對策部事業類廢棄物對策課)
- 攤銷資產頁面(橫濱市攤銷資產中心)
- 關於橫濱市內民宿設施等的調查報告(政策局政策課)
5.關於旅館業法的特例(特區民宿)
根據國家戰略特別區域法的旅館業法的特例也就是所謂的“特區民宿”,在橫濱市不能進行。
6.市內住宅住宿業務申報住宅一覽表
關於在橫濱市受理了住宅住宿業務申報的申報住宅,請看市內住宅住宿業務申報住宅一覽表。
7.關於市內住宅住宿事業申報住宅的進入檢查結果
橫濱市正在依次對市內住宅住宿事業申報住宅進行現場檢查。
・2018年度至2019年度的現場檢查結果,請看《關於住宅住宿業務申報住宅的現場檢查結果》。
關於住宅住宿事業申報住宅的進入檢查結果(PDF:306KB)
・2020年度以後的現場檢查結果請看《關於環境衛生業務實施計畫的資訊》頁面內的實施結果。
8.關於預防雷奧內拉症的對策
雷奧內拉症是由吸入含有雷奧內拉屬菌的小水花(氣溶膠)而引起的感染症。樹脂屬菌生活在河水和泥土中等自然環境中,但是因為比較容易在溫暖的水中繁殖,特別是對於溫水滯留的地方的設備,適當的管理很重要。
“橫濱市預防雷奧內拉症對策指導綱要(以下簡稱“綱要”。)”中,在進行住宅住宿事業的設施中,如果有帶追炊功能的浴池和非加熱式加濕器等對象的設備,請按照要綱規定的“防止雷奧內拉症的技術管理方針”,對設備進行適當的管理。
詳細內容請看《建築物衛生法》頁面內關於防止雷奧內拉症的對策的資訊。
9.常見的諮詢
Q1如果告訴我預定申報的房子的位置的話,可以告訴我住宅住宿業務嗎
關於個別住宅的營業可否,除了其他法令等的限制、關於那個地方以外還有各種各樣的條件,所以不能一概而論。關於其他法令等的限制,請自己調查用途地區、地區計畫、建築協定等並進行判斷。關於市區化調整區域,請諮詢建築局調整區域課(電話:045-671-4521)。另外,根據橫濱市關於實施住宅住宿專案的條例,在“第一種低層居住專用地區”和“第二種低層居住專用地區”中,從週一中午到週五中午(節假日除外)不能進行住宅住宿專案。
Q2有獨立住宅的3樓的話限制會變嚴格嗎
請注意,如果住宅3樓有住宿者使用的部分,警報設備和豎穴區劃都需要,或者耐火建築物。
Q3登記上的所有者去世的房子也沒關係嗎
登記上的所有者和申報者不同的情況下,需要登記上的所有者的承諾書,所以請先進行繼承等登記。
Q4追炊設備和非加熱式加濕器需要特別管理嗎
如果有追炊設備的話,在製作管理台帳的基礎上,除了每天的清掃外,還需要根據防止雷奧內拉症的技術管理方針,每周進行一次循環管的消毒等管理。另外,如果有非加熱式加濕器的話,需要在製作管理台帳的基礎上,每天進行清掃和更換水。
Q5申報時有現場檢查嗎
申報受理後馬上去確認有無必要的設備等。另外,營業開始後也進行適當的現場檢查。有意見或懷疑違反法令的情況下,有時會臨時進行突擊檢查。
Q6住宿天數超過180天的話,有處罰嗎
住宿天數超過180天的情況下,違反旅館業法第3條,有可能會受到六月以下徒刑或一百萬日圓以下的罰款,或者兩者的罰則。另外,根據包括其他法令在內的罰則被處以監禁以上的刑罰,或者根據住宅住宿事業法或者旅館業法的規定被處以罰金,結束執行或者從不再執行之日起算起經過3年的期間,屬於住宅住宿事業法第4條的缺格事由因此,不能經營所有的住宅住宿事業。另外,在確定超過180天的時候如果有住宿預約的話,請取消所有的預約。請管理住宿天數絕對不要超過180天。
Q7所謂的房東同居型的情況下,有住宿者的時候即使自己(申報者)不在,家人同居也沒關係嗎
所謂的房東同居型,自己不在的時候家人進行住宿者的對應的情況下,請把家人作為聯名者進行申報。另外,儘管是以所謂的房東同居型申報的,但實際有住宿者的時間沒有同居的情況下,會違反法令,有可能成為業務改善命令、業務停止命令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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