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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食品相關營業許可申請事項、營業申報事項的變更

營業許可的申請事項或營業申報事項發生變更(例如:申請者地址、法人代表者、食品衛生負責人、設施、設備等)時,必須迅速申報。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3月1日

需要進行變更申報的事項

營業許可申請事項

 營業許可申請事項中,如果有以下事項的變更,需要申報。

  • 申請者的姓名及住址(法人的情況下,其名稱、所在地及代表者的姓名)
    ※ 申請者成為不同人格的情況下,不是變更,而是新申請。(不包括因繼承或法人的分割、合併而繼承地位)
  • 設施的名稱
  • 主要經營的食品或添加劑
  • 食品衛生負責人或食品衛生管理員、資格種類
  • 表示設施結構及設備的圖紙
  • HACCP的取組類別
  • 汽車營業的情況下,該汽車的汽車登記號碼

 ※ 不能變更營業種類(營業許可行業)。是新申請。

營業申報事項

 營業申報事項中,如果有以下事項的變更,需要進行申報。

  • 申報者的姓名及住址(法人的情況下,其名稱、所在地及代表者的姓名)
    ※ 申報者成為不同人格的情況下,不是變更,而是需要重新申報。
  • 設施的名稱
  • 營業形態
  • 主要經營的食品或添加劑
  • 食品衛生負責人
  • 汽車營業的情況下,該汽車的汽車登記號碼

通過食品衛生申請等系統(厚生勞動省運用的線上系統)進行申報時

 通過食品衛生申請等系統進行有變更的設施的營業許可申請或營業申報時,請在該系統辦理變更手續。請在系統中附上以下文件。
食品衛生申請等系統(外部網站)

必要材料(請附在系統中)

  • 變更申請者資訊時
    能夠證明變更內容的公共文件(變更營業申報事項時不需要)

 (例)

個人營業變更申請者地址的情況
  可以確認申請者個人的地址、姓名、出生年月日的官方文件
  駕駛執照、住民票、在留卡等
因法人營業變更總公司所在地時
  為了在法人編號檢索網站確認總公司所在地,原則上不需要附上文件。
  但是,在法人編號檢索網站上無法確認變更的事實的情況下,登記事項證明書等(發行後6個月以內的東西)的附件
  需要。
 
  • 食品衛生負責人變更時
    證明食品衛生負責人資格的文件
    證明資格的文件的例子
  • 設施、設備變更時
    新設計圖
  • 變更汽車登記號碼時(汽車營業)
    汽車檢查證

關於營業執照及食品衛生負責人票的改寫

 法人的名稱、設施的名稱、食品衛生負責人的變更、汽車登記號碼等,營業許可證或食品衛生負責人票、證的記載事項有變更的情況下,分別改寫,交付新的東西。交付在窗口、郵寄或電子郵件(只變更食品衛生負責人時)進行。
【窗口的交付】
 確認了食品衛生申請等系統的申報後,負責人會聯繫您。聯繫後,請到西區福利保健中心生活衛生課的窗口來。此時,請攜帶以下文件。

  • 已交付的營業許可證(法人的名稱和設施的名稱的變更等,記載事項有變更的情況)
  • 已交付的食品衛生負責人票或證明(食品衛生負責人或設施名稱變更時)

【郵寄交付】
 確認了食品衛生申請等系統的申報後,負責人會聯繫您。如果希望郵寄改寫後的營業許可證、食品衛生負責人票的話,請將下列文件等發送給西區福利保健中心生活衛生課。

  • 郵寄交付委託書(PDF:197KB)
  • 已交付的營業許可證(法人的名稱和設施的名稱的變更等,記載事項有變更的情況)
  • 已交付的食品衛生負責人票或證明(食品衛生負責人或設施名稱變更時)
  • 信包加(填寫了送達地址)

發送地址:郵遞區號220-0051橫濱市西區中央1-5-10橫濱市西區福利保健中心生活衛生課
【通過電子郵件交付】
 只變更食品衛生負責人的情況下,用電子郵件發給新的食品衛生負責人票。負責人會聯繫您確認發送地址。
※ 因為營業許可證不能用電子郵件交付,所以營業許可證的記載事項有變更的情況下,通過窗口或者郵寄交付。

設施、設備有變更時

 進行設施的調查。確認食品衛生申請等系統的申報後,由負責人聯繫,調整調查時間。

在窗口申報時

 請將下列文件帶到西區福利保健中心生活衛生課的窗口。

必要材料(文件請全部準備一份)

個人營業變更營業者地址的情況
  可以確認申請者個人的地址、姓名、出生年月日的官方文件
  駕照、住民票、在留卡等(可複印)
因法人營業變更總公司所在地時
  為了在法人編號檢索網站確認總公司所在地,原則上不需要出示文件。
  但是,在法人編號檢索網站無法確認變更的事實的情況下,登記事項證明書等(發行後6個月以內的東西、複印件
  可)的提示。
② 已交付的營業許可證(記載事項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無需)
  • 設施名稱變更時
    ① 已交付的營業執照
    ② 已交付的食品衛生負責人票或證明
  • 食品衛生負責人變更時
    ① 出示證明食品衛生負責人資格的文件(可複印)證明資格的文件的例子
    ② 已交付的食品衛生負責人票或證明
  • 設施、設備變更時
    ① 新設計圖
  • 變更汽車登記號碼時(汽車營業)
    ① 出示汽車檢查證(可複印)
    ② 已交付的營業執照

※ 變更營業申報事項時,不需要附加營業許可證。

關於營業執照及食品衛生負責人票的改寫

 法人的名稱、設施的名稱、食品衛生負責人的變更、汽車登記號碼等,營業許可證或食品衛生負責人票、證的記載事項有變更的情況下,分別改寫。

設施、設備有變更時

 為了進行設施的調查,在申報時調整調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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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西區福利保健中心生活衛生課

電話:045-320-8442

電話:045-320-8442

傳真:045-320-2907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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