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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交際費公佈標準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4月1日

議會交際費公佈標準

制定2006年1月31日
最近修訂2021年4月1日

1宗旨
制定議長、副議長及議會局長進行的弔唁、探病、會費等作為議會交際所需經費的支出狀況的公佈基準。

2公佈標準
(1)公佈的內容
a支出分類(弔唁、探病、懇談、會費、贈呈及其他)
支出日期
u支出金額
對方(不包括需要照顧對方的情況)
(2)公佈的時期
議會交際費的公佈,在每月15日之前將上一個月的部分刊登在橫濱市會的主頁上。
(3)公佈的方法
議會交際費的公佈,將其內容刊登在橫濱市會的主頁上,同時也將提供給議會局市會事務部秘書宣傳課閱覽。

3刊登及閱覽期間
現年度及過去5年。

關於本頁的諮詢

議會局市會事務部秘書宣傳課

電話:045-671-3040

電話:045-671-3040

傳真:045-681-7388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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