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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壽住宅區建築協定

2023年3月24日批准公告(10年有效)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7日

事前協商要求地區的圖片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包括建築協議區域)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從事前協商要求地區除外的用地

如果事先協商要求地區內的用地有建築計畫,請事先聯繫運營委員會。
運營委員會的聯繫方式請諮詢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課(045-671-2667)。
關於鄰接地,今後有可能加入建築協定,請注意。

什麼是“事前協商要求地區”?

被認可的建築協議區域圖(PDF:1,678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不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細圖

建築協議書(PDF:2,360KB)
※關於協定的基準等的處理,請務必向各運營委員會確認。

    限制的概要(協議的摘錄)

    (關於建築物的標準)
    第6條
    協議區域內建築物的用途必須在以下各號之一中所示。

    1. 獨門獨院專用住宅(包括二戶同居住宅)
    2. 獨門獨院併用住宅
    3. 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130條之3規定的兼用住宅中,如下所示。但是,在不會損害第1條規定的目的的兼用住宅中,第7條規定的運營委員會認可的不在此限。

    (1)以銷售日用品為主要目的的店鋪
    (2)學習私塾、花道教室、圍棋教室等類似設施

    1. 養老院、保育所、福利院等其他類似的東西中,運營委員會認可的東西
    2. 屬於上述各號建築物的建築物(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130條之5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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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本頁的諮詢

    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部地域城市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電話:045-671-2667

    傳真:045-663-8641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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