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C-060:港南野村港南台地區
城市規劃決定:2003年11月5日
計畫圖
名稱 | 港南野村港南台地區規劃 | |
---|---|---|
位置 | 橫濱市港南區野庭町、日野南四丁目、日野南五丁目以及日野南六丁目 | |
面積 | 約19.5ha | |
區 域 的 整 備 ・ 開 發 及 美 保 全 的 方 針 |
地區計畫的目標 | 本地區位於港南區的西南部,是夾著都市計畫道路環狀3號線南北擴展的昭和40年代進行開發的地區。另外,本地區是1992年由居民簽訂建築協議,維持良好居住環境的地區。 本地區計畫的目的是,在以城市文化發展為目標的同時,在回應居住者生活的變化的同時,通過適當的引導建築活動,維持和保全良好的居住環境,形成綠意盎然的街道。 |
土地利用的方針 | 為了實現地區計畫的目標,謀求低層住宅的布局,考慮良好的居住環境。另外,應努力防止因地基面變更等導致居住環境惡化。 | |
建築物等的整備方針 | 為了維持和保全以低層住宅為主體的住宅地的良好居住環境,規定了建築物用途的限制、地基面積的最低限度、牆面位置的限制以及形態或設計的限制。 | |
綠化方針 | 為了維持良好的環境,對公共用地和未利用地內的林地、草地進行適當的維持和管理。同時,致力於地基內的綠化。 |
地區整備計畫 | ||
---|---|---|
建 築 物 等 二 關 す る 事 項 |
建築物用途的限制 | 下列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不得建造。
|
建築物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 165㎡ | |
但是,符合以下條件的土地,不在此限。
|
||
牆面位置的限制 | 建築物的外壁或從代替其的柱子面到前面道路的邊界線及鄰地邊界線的距離在1m以上。 但是,在不到該距離限度的距離內的建築物或建築物的部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種的情況下,不在此限。
|
|
建築物等的形態或外觀設計的限制 | 建築物的形態以及屋頂和外牆的色彩,與周圍的景觀相協調。 |
港南野村港南台地區計畫區域也同時簽訂了當地居民的城市建設協議。詳情請諮詢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課。
關於本頁的諮詢
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部地域城市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電話:045-671-2667
傳真:045-663-8641
頁面ID:953-569-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