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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4:港南丸山台地區

城市規劃決定:2004年3月5日/城市規劃變更:2004年7月15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畫圖(地區劃分)

・計畫書
名稱 港南丸山台地區規劃
位置 橫濱市港南區上永谷二丁目、上永谷五丁目、日限山一丁目、日限山二丁目、丸山台一丁目、丸山台二丁目、丸山台三丁目、丸山台四丁目
面積 約68.5ha














地區計畫的目標 本地區位於港南區的西部、橫濱市營捷運1號線上永谷站西南,是以昭和50年代由土地區劃整理事業開發的住宅和店鋪等生活便利設施為中心的住宅區,一直保持著良好的居住環境。
本地區計畫的目標是通過合理引導建築活動,維持和保全住宅地良好的居住環境,形成戶建住宅、共同住宅、店鋪等共存的綠意盎然的街道。
土地利用的方針 為了實現地區計畫的目標,將地區劃分為低層住宅地區(A地區、B地區)和其他地區(C地區),分別按照以下方針引導土地利用。
1A、B地區
在維持現在良好的居住環境的同時,引導具有舒適居住水平的住宅、共同住宅、二戶住宅、老年人住宅等也能對應的住宅區。
2C地區
除了住宅之外,還計畫設立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的共同住宅、熱鬧、便利的商業、服務設施等。
建築物等的整備方針 在A、B地區,為了形成以低層住宅為主體的良好環境,規定了建築物的地基面積的最低限度、牆面位置的限制、建築物高度的最高限度、建築物等的形態或設計的限制以及圍牆或柵欄的構造的限制。
綠化方針 為了形成良好的環境,應積極綠化建築物的地基等
・計畫書(續)
地區整備計畫









地區劃分 名稱 A地區 B地區
面積 約25.3ha 約0.7ha
建築物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125㎡
但是,符合以下條件的土地,不在此限。
  1. 作為公共廁所、巡查派出所及其他類似公益上必要的建築物用地使用的
  2. 本規定被規定時,對於現在作為建築物用地使用的土地不符合本規定的,或者根據現有的所有權及其他權利作為建築物用地使用的話,不符合本規定的土地,全部作為一個用地使用的東西
牆面位置的限制 建築物的外壁或從代替其的柱子面到前面道路的邊界線及鄰地邊界線的距離在1m以上。 建築物的外壁或從代替其的柱子面到前面道路的邊界線的距離為1m以上,到鄰地邊界線的距離為0.6m以上。
但是,在不到該距離限度的距離內的建築物或建築物的部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種的情況下,不在此限。
  1. 外牆或柱子的中心線長度合計在3m以下的
  2. 倉庫及其他類似用途(汽車車庫除外。)屋檐高度在2.3m以下,且地板面積合計在5m2以內的
  3. 用於汽車車庫的用途,屋檐高度在2.3m以下的
建築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1. 建築物的高度不得超過9米。
  2. 建築物各部分的高度必須在從該各部分到前面道路的中心線或者到鄰地邊界線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離乘以0.6得到的高度加上5m的高度以下。
建築物等的形態或外觀設計的限制 建築物的屋頂和外牆與地區的景觀相協調。
籬笆或柵欄的構造限制 面向道路的籬笆或柵欄的構造,有樹籬、柵欄等類似的開放性。但是,柵欄的基礎、門柱、門窗等除外。

≪關於地區計畫區域內行為的申報≫
因為C地區沒有制定地區整備計畫,所以不需要申報。

在港南丸山台地區計畫區域,除了地區計畫之外,還制定了橫濱市認定為地域建設規則的“丸山台城市建設指南”。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下一頁。 丸山台城市建設指南
另外,關於地區建設規則的手續,請看下面的頁面。 區域建設規則的協議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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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部地域城市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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