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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86:青葉鴨志田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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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25日

・計畫書
名稱 青葉鴨志田地區規劃
位置 橫濱市青葉區鴨志田町、住吉台及若草台
面積 約21.5ha














地區計畫的目標 本地區位於青葉區西部、東急田園都市線青葉台站西北約2km處,有被綠色包圍的研究設施。
本地區計畫在考慮到周邊住宅區等的土地利用的同時,以維持和保護綠色豐富的研究環境為目標。
土地利用的方針 為了實現地區計畫的目標,將其劃分為4個地區,關於A地區、B地區、C地區,推進以研究設施為主體的土地利用。關於D地區,保護現有的林地和綠地,創造綠色豐富的研究環境。
地區設施的整備方針 在南側的道路邊界等處,為了作為與住宅區的緩衝帶而配置綠地。另外,為了確保降雨時的遊水功能,計畫保全遊水池。此外,為了確保開放空間,還設置了運動廣場。
建築物等的整備方針 建築物等的整備方針,根據各地區特性如下規定。
  1. A地區、B地區
    為了謀求研究設施的布局,決定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容積率的最高限度、建築物的建築率的最高限度、建築物的高度的最高限度、建築物等形態設計的限制以及建築物的綠化率的最低限度。
  2. C地區
    在謀求研究設施附屬設施的布局的同時,為了作為與周邊環境的緩衝帶,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容積率的最高限度、建築物的建築率的最高限度、牆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高度的最高限度、建築物等形態設計的限制以及建築物的綠化率的最低限度。
  3. D地區
    為了保護林地和綠地,規定了建築物用途的限制、建築物容積率的最高限度、建築物的建築率的最高限度、建築物高度的最高限度以及建築物等形態設計的限制。
關於保護林地、草地等的方針 關於D地區的林地、草地等,致力於保全。
・計畫書(續)
c-086地區建設計畫
地區設施的配置及規模 綠地 面積約300平方米
面積約300平方米
面積約400平方米
面積約400平方米
面積約700平方米
面積約900平方米
面積約500平方米
遊水池 面積約5,900平方米
面積約2300平方米
運動廣場 面積約15,500平方米









地區劃分 名稱 A地區 B地區 C地區 D地區
面積 約1.4ha 約9.9ha 約2.8ha 約7.4ha
建築物用途的限制 下列各號所示的建築物不得建造。
  1. 住宅
  2. 共同住宅、宿舍或公寓
  3. 店鋪的地板面積合計超過500平方米
  4. 保齡球場、滑冰場、游泳場等其他類似的東西
  5. 卡拉OK包廂及其他類似的東西
  6. 麻將屋、彈珠店、射擊場、勝馬投票券發售所、場外汽車券賣場等類似的東西
  7. 神社、寺院、教堂等類似的東西
  8. 養老院、殘疾人福利院及其他類似的設施
  9. 公眾浴場
  10. 老人福利中心、兒童福利設施及其他類似設施
  11. 汽車駕校
  12. 汽車車庫(建築物附屬的除外。)
  13. 經營倉庫業的倉庫
  14. 建築基準法(1950年法律第201號)另表第2(ぬ)項※第1號所示的工廠
  15. 汽車修理工廠
下列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不得建造。
  1. 巡查派出所、公用電話所及其他類似建築基準法施行令(1950年政令第338號)第130條之4規定的公益上必要的東西
  2. 屬於上一期建築物的建築物
建築物容積率的最高限度 10分之13 十分之五
建築物的建築率最高限度 十分之五 十分之三
牆面位置的限制 ―― 建築物的外壁或從代替其的柱子面到道路邊界線的距離在10米以上。 ――
建築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31m 20m 10m
建築物等形態設計的限制
  1. 建築物等的色彩,考慮到該地區計畫區域周邊的居住環境,為了與周圍的林地相協調,以曼塞爾表色系的YR(黃紅)系或Y(黃)系的亮度6以上且彩度4以下,或者N(無彩色)的亮度6以上為基調。但是,符合以下條件時不在此限。
    (1)使用玻璃等透過性材料的部分
    (2)建築設備
  2. 設置在建築物屋頂上的建築設備,是通過屋頂等遮擋從地基面高度超過15m的部分等,從該地區計畫區域周邊的道路不容易期望的形態設計。
  3. 室外廣告物為了不阻礙綠色景觀,不設置在距地面高度超過15m的部分。但是,通過獨立文字和標記等顯示設施名稱等的不在此限。
建築物的綠化率的最低限度 百分之十五 ――










關於保護林地、草地等的事項 ―― 在計畫圖中所示的林地、草地等區域內,在以下行為中,不得有保護綠地有障礙的行為。
  1. 建築物及其他工作物的新建、改建或擴建
  2. 住宅用地的建造、土地的開墾、土石的採集、礦物的開採等土地的形態的變更
  3. 木竹的砍伐
  4. 水面的填埋或填海
  5. 室外土石、廢棄物或再生資源的堆積

※ 根據建築基準法的修改(2018年4月1日實施),《建築物等用途的限制》中記載的建築基準法另表第2(ぬ)項被修改為建築基準法另表第2(る)項。
◆由於該地區的“建築物等形態或設計的限制”在地區計畫條例中有規定,所以除了申報之外,還需要辦理形態設計的認定相關手續
◆由於該地區的“建築物綠化率的最低限度”在地區計畫條例中有規定,所以在申報前可能需要辦理綠化率符合相關的證明書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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