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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1:立場站南地區
城市規劃決定:2002年6月5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畫圖(地區劃分)
計畫圖(地區設施的位置、牆面位置的限制)
名稱 | 立場站南地區規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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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橫濱市泉區和泉町及中田西一丁目 | |
面積 | 約4.2ha | |
區 域 的 整 備 ・ 開 發 及 美 保 全 的 方 針 |
地區計畫的目標 | 在泉區市的商業規劃中,有一個城市的規劃。 本地區計畫的目標是,在通過土地區劃整理事業來建設公共設施的同時,引導恰當的土地利用,在形成適合車站前的商業用地的同時,考慮到與周邊住宅地的協調,形成良好的市區環境。 |
土地利用的方針 | 將地區劃分為兩個部分,分別根據以下方針引導協調的土地利用。 1 A地區(商業核形成地區) 根據大型商業設施的布局等,謀求形成適合車站前的商業用地。 2B地區(住商複合地區) 通過補充商業核形成地區的商業設施、集體住宅及戶建住宅等的布局,謀求形成“住”和“商”協調的市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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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設施的整備方針 | 為了確保舒適寬裕的步行者空間,整備了人行道狀空地和口袋公園。另外,為了形成良好的市區環境,通過土地區劃整理事業來整備公園。 | |
建築物等的整備方針 | A地區 為了形成適合車站前的商業用地,規定了建築物用途的限制、建築物地基面積的最低限度、牆面位置的限制以及建築物等形態或設計的限制。 B地區 為了形成“住”和“商”協調的市區,規定了建築物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地基面積的最低限度、牆面位置的限制以及建築物等形態或設計的限制。 |
c-051地區建設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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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設施的配置及規模 | 公園 | 面積約1,100平方米 | ||
人行道狀 空地 |
寬1.0米,延長約260米 | |||
口袋公園 | 面積約70m2 | |||
建 築 物 等 二 關 す る 事 項 |
地區劃分 | 名稱 | A地區 | B地區 |
面積 | 約2.9ha | 約1.3ha | ||
建築物用途的限制 | 下列建築物不得建造。 1住宅 2公共住宅,宿舍或公寓 3麻將屋,彈珠店,射擊場,勝馬投票券發售所或場外汽車券賣場 4汽車駕校 5經營倉庫業的倉庫 6工廠(店鋪附屬的除外。) 7用於儲存或處理危險品的物品(不包括用於自己使用的儲藏設施及其他類似的物品。) |
下列建築物不得建造。 1飯店或旅館 2汽車駕校 3工廠(店鋪附屬的除外。) 4用於儲存或處理危險品的物品(不包括用於自己使用的儲藏設施及其他類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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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 2,500㎡ | 150㎡ | ||
但是,符合以下條件的土地,不在此限。 1作為公共廁所、巡查派出所及其他類似公益上必要的建築物用地使用的 2作為圖書館、管理事務所及其他類似居民共同便利的建築物用地使用的 3本規定被規定時,現在作為建築物用地使用的土地,不符合本規定的,全部作為一個用地使用的土地 4根據土地區劃整理法(1954年法律第119號)的規定被指定為換地處理或臨時換地的土地,不符合本規定的土地,根據所有權及其他權利將其全部作為一個用地使用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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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面位置的限制 | 建築物的外牆或代替其的柱子的面,不得超過計畫圖所示壁面位置的限制而建造。 但是,除計畫圖所示的人行道狀空地內的東西外,在不到該距離限度的距離內的建築物或建築物的部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種情況下,不受此限制。 1外牆或柱子的中心線長度合計在3m以下的 2倉庫及其他類似用途(汽車車庫除外。),屋檐高度在2.3m以下,且地板面積合計在5m2以內的 3用於汽車車庫的用途,屋檐高度在2.3m以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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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等的形態或外觀設計的限制 | 建築物等的屋頂和外牆的色彩與地區的景觀相協調。 另外,設置室外廣告物等時,為了與周圍協調,應考慮設置位置、設置方法、色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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