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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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使用互聯網等的清潔
近年來,可以看到利用網路和儲物櫃等,進行洗滌物的領取和交接的清洗形式。這樣的形式一方面提高了便利性,另一方面,國民生活中心收到了服務用戶想向營業者提出投訴而無法取得聯繫,對於投訴無法得到充分說明的諮詢。
使用這些服務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向利用互聯網等進行清洗的經營者
請明確負責洗滌物的經營者,並根據乾洗業法第3條之2,明確提出投訴的洗衣店的名稱、所在地及聯繫方式。另外,對於消費者的投訴,請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
給消費者
洗衣服務和其他服務不同,因為是在消費者面前不能進行的服務,所以即使發生事故也很難確定原因,有很多難以解決的情況。因此,在乾洗業的標準營業條款和全國清潔生活衛生同業組合聯合會上,規定了乾洗事故賠償標準,除經營者專門證明因其他人的過失而發生事故外,其原因在於乾洗業務不論是否存在,都采用了乾洗業者對受害者補償的過失推定。
但是,在利用網路等的清洗中,與通常的清洗相比,更難確定原因,而且在事故發生時的賠償中,也有規定不采用過失推定,只在經營者有責任的情況下進行賠償的經營者可以看到賠償基準的處理不同的情況。
使用網路等進行清洗時,請在充分確認了投訴應對和事故賠償等處理後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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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醫療局健康安全部生活衛生課
電話:045-671-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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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41-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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